中标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麓湖片区和兴隆湖片区)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88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
中标公司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麓湖片区和兴隆湖片区)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88
二、项目名称:天府新区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麓湖片区和兴隆湖片区)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22层1号 2,9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天府新区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麓湖片区和兴隆湖片区)项目 一、麓湖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 (一)规划内容 规划区域位于麓湖生态城片区,规划范围北至沈阳路,南至麓湖中路,东至天府大道,西至锦江东三线,面积约2.3平方公里。二、兴隆湖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 (一)规划内容 规划区域位于成都科学城片区,规划范围北至科学城北路,南至兴隆湖北岸,东至梦溪路,西至蜀州路,面积约1.62平方公里。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工作包含两部分内容:麓湖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兴隆湖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 一、麓湖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 (一)规划内容 规划区域位于麓湖生态城片区,规划范围北至沈阳路,南至麓湖中路,东至天府大道,西至锦江东三线,面积约2.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全面落实在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下未来公园社区的新要求,开展详细城市设计工作,形成可指导下一步控规及项目招引实施的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包括:(1)目标定位:解读相关规划要求,根据区域发展趋势与格局,研判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2)现状研判:结合现状分析及区域研判,开展深入研究,对标未来公园社区核心内涵,形成改造提升设计思路。(3)规划举措:以品质提升为抓手,从生态空间、产业布局、生活配套、治理运营等方面形成未来公园社区规划策略。(4)建设计划:构建未来公园社区多元场景,形成下一步改造或新建项目清单和工作计划安排。 (二)成果要求: 1、投标时应当提供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内容须包含且不限于总体概况、现状分析、方案思路、进度安排、跟踪服务承诺等。 2、中标后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成果: 2.1送审成果:图文合订本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2.2正式成果:图文合订本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二、兴隆湖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 (一)规划内容 规划区域位于成都科学城片区,规划范围北至科学城北路,南至兴隆湖北岸,东至梦溪路,西至蜀州路,面积约1.62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全面落实在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下未来公园社区的新要求,开展详细城市设计工作,形成可指导下一步控规及项目招引实施的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包括:(1)目标定位:解读相关规划要求,根据区域发展趋势与格局,研判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2)现状研判:结合现状分析及区域研判,开展深入研究,对标未来公园社区核心内涵,形成改造提升设计思路。(3)规划举措:以品质提升为抓手,从生态空间、产业布局、生活配套、治理运营等方面形成未来公园社区规划策略。(4)建设计划:构建未来公园社区多元场景,形成下一步改造或新建项目清单和工作计划安排。 (二)成果要求: 1、投标时应当提供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内容须包含且不限于总体概况、现状分析、方案思路、进度安排、跟踪服务承诺等。 2、中标后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成果: 2.1送审成果:图文合订本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2.2正式成果:图文合订本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三)成果要求 送审成果:规划图文合并本(一式两份); 正式成果:规划图文合并本本(一式两份)、规划图文合并本电子文件一份;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费:合同总额的40%,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项目经专家审查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第三次付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甲方收到乙方发票,项目经最终审查通过后,按照纪要完善成果形成并提交正式规划设计纸质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甲方尾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成果。 2、工期:合同签订首付款到账且资料齐备后3个月内完成专家送审成果、通过最终审查且收到纪要后1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 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 3、验收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 4、其他相关事宜: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细约定。 四、提供服务方案 1.项目认识和分析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认识方案,至少应包含:①政策背景、②上位规划、③相关规划;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现状分析方案,至少应包含:①土地利用、②城市建设、③生态本底、④产业功能、⑤配套设施、⑥人群需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案例借鉴方案,至少应包含:①相关案例分析、②相关案例总结。 2.初步方案的规划思路 拟为本项目制定目标定位方案,至少应包含针对麓湖未来公园社区和兴隆湖未来公园社区提出合理的①规划目标、②定位等内容。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规划举措方案,至少应包含:①生态空间、②产业功能、③生活配套、④治理运营;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建设计划方案,至少应包含:①多元场景体系、②项目推进计划等; 3.进度安排 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进度安排:至少应包含①工作安排、②时间安排方案。 4.跟踪服务承诺 拟为本项目制定跟踪服务承诺方案,至少应包含①保证设计质量、②配合项目实施、③提供优质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 2,9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燕、张庭贵、李燕彬、魏开兰、李智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取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2210200002123[2023]00298,2、预算金额:300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13010000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七、本项目中标人企业规模:中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天府新区湖畔北路366号
联系方式:6877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N5门,14楼-9-1-1401号
联系方式:028-873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8-87320789
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7日
相关附件:
天府新区未来公园社区城市设计(麓湖片区和兴隆湖片区)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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