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大永明人寿I17-关于新保险合同准则大数据平台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雄伟010-591284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我司“I17-关于新保险合同准则大数据平台改造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020年12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在境外上市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我公司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且2025年1月1日需新旧准则并行。准则实施后,保险公司即将迎来精算重启、会计重启、数据重启、管理重启的新阶段。 为了满足新保险合同准则落地转换需求,需对光大永明人寿大数据平台进行功能改造。 
采购内容:
为了满足新保险合同准则落地转换需求,大数据平台对数据需求表进行加工整合,以满足新保险合同准则一体化软件系统的数据源要求。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应具有保险行业数据平台项目开发经验(至少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复印件);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xiongwei.shi@sleb.cn;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2024年11月28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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