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营销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CDI-YZTCD-2024065),采购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营销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67924.53元(不含税)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营销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服务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不划分标包。
1.3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初具模型,30个日历天内交付平台并达到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67924.53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最高响应限价(元,不含税) |
备注 |
1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租户看板 |
37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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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大屏矩阵 |
37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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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资源管理 |
1367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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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网络管理 |
111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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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告警管理 |
1066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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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自动化巡检 |
98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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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业务监控管理 |
37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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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配置中心 |
566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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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系统管理 |
16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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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运维平台开发服务-个人中心 |
396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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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79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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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任一分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派驻至少1名服务团队驻场人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南塔701室)。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3.1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联系人:惠萌,18837118917(如现场购买,请务必提前联系)。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询比文件费电汇底单(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银行电子专用章);
(4)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询比公告附件(不允许改动));
4.3.2供应商不能到现场购买询比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
(2)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询比文件费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银行电子专用章);
(4)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格式详见询比公告附件(不允许改动))。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询比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纸质询比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汇款单上请注明:CICDI-YZTCD-2024065项目文件款),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供应商须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031490407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南塔701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惠萌、衣启亮、张中平、高凌翔、许赛军、杨朝、陈方亮、宋永廷、胡小兵
电 话:18837118917
电子邮件:huimeng_xm@cicdi.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 0209 5710 1030 0002
联 行 号:308301006037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huimeng_xm@cicdi.cn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