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单一来源】深业物流债务资产重组项目风险代理采购项目-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7914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一品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业物流债务资产重组项目风险代理采购项目-邀请函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深业物流债务资产重组项目风险代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79141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5. 因行业或资源垄断,货物或服务提供商是唯一的,如物业租赁、采购培训师资等;
邀请供应商: 广东法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5-24 21:30:0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5-27 21:3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中海油大厦B座40楼
联系人: 吕一品
联系方式: 13539974390
邮箱: lvyipin@cmhk.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深业物流债务资产重组项目风险代理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79141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风险代理服务仅限于律所提供新的财产线索并以该线索协助我公司处置回款,采购人已掌握的诉讼查封或冻结资产和项目抵质押资产及其处置与回款,不在律所服务范围之内。
1.签署合同后20 个工作日内,律所向采购人书面提供案件可供执行线索,该线索必须为非项目的抵质押等担保财产或案件的已查封或冻结等被查控财产,且必须附有相应佐证材料;如律所未依约按时完成本事项,代理合同于本事项到期之日的次日起即解除,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代理服务费用。
2.签署合同后6 个月内,律所就可供执行线索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完成查封、冻结等查控执行措施;如律所未依约按时完成本事项,代理合同于本事项到期之日的次日起即解除,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代理服务费用。
3.签署合同后18 个月内,律所应积极推动深圳中院启动司法拍卖可供执行线索对应的财产,并使采购人实际收到该对应财产的执行处置回款。执行处置期间,如有其他债权人要求分配或案外人提出异议或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可扣除深圳中院处理异议的时间,但律所应积极沟通相关涉案债权人(关联人),并推进深圳中院处理异议审查。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诚信要求:
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明细信息
服务名称 品类编号 品类名称 服务期限/数量 单位 税率(%)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深业物流债务资产重组项目风险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103102 法律服务 1800

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 1、若有参与意向,请于公示期内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反馈;
2、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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