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世界计算·长沙智谷项目第一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结算初审咨询服务答疑及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世界计算·长沙智谷项目第一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结算初审咨询服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7月27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一、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提出:本次评标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9]249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但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评审标准并未按湘建监督【2019]249号文件规定执行,属于招标文件存在的错误,请按湘建监督[2019]249号文件规定修改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9】249号)已于2022年1月8日失效,本次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9】249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的表彰奖励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表彰,经调查,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针对个人的表彰奖励仅限于计价修编等专项工作,请问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具有文号的关于计价修编等专项工作的情况通报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题3:招标文件 P20 对企业综合实力评审和项目团队评审的说明:5.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3.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造价咨询业绩。项目负责人在类似业绩中应承担同等职务(项目负责人身份)。请问:项目负责人在类似业绩中应承担同等职务(项目负责人身份)需要如何认定?通常项目负责人会在其负责的咨询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执业章,是否以此作为认定标准?
答: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咨询报告中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的造价师为准(签字的造价师姓名与专用章上注明的造价师姓名应当一致)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19日09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世界计算·长沙智谷项目第一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结算初审咨询服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7月27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一、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提出:本次评标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9]249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但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评审标准并未按湘建监督【2019]249号文件规定执行,属于招标文件存在的错误,请按湘建监督[2019]249号文件规定修改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9】249号)已于2022年1月8日失效,本次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9】249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的表彰奖励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表彰,经调查,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针对个人的表彰奖励仅限于计价修编等专项工作,请问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具有文号的关于计价修编等专项工作的情况通报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问题3:招标文件 P20 对企业综合实力评审和项目团队评审的说明:5.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3.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造价咨询业绩。项目负责人在类似业绩中应承担同等职务(项目负责人身份)。请问:项目负责人在类似业绩中应承担同等职务(项目负责人身份)需要如何认定?通常项目负责人会在其负责的咨询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执业章,是否以此作为认定标准?
答: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咨询报告中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的造价师为准(签字的造价师姓名与专用章上注明的造价师姓名应当一致)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19日09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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