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42420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本部)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2420 (三)预算金额:29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页-(一)服务内容:协 助审查、审核厅机关 20万元以上自行组织 采购项目及50万元以 上、委托代理采购项 目(涉密项目除外)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 施计划、采购文件和 采购合同,协助处理 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质 疑、投诉事项和厅机 关纪委、巡察办移交 涉采购举报事项,协 助开展采购业务培 训,为厅机关采购内 控制度建设提供法务 意见等。 1.审查采购 需求和采购实施计 划。按财政部《政府 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印发)要求,对 采购人交付的采购需 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开 展一般性审查或重点 审查,出具书面审查 意见; 2.审核采购文 件。根据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经采购人确认的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 计划,对采购人交付 的采购文件(包括招 标文件,竞争性谈 判、磋商文件、单一 来源采购文件和询价 文件等)开展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3.审查采购合同。根 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及相关政策和《民法 典》,以及采购文件 和中标(成交)供应 商的投标(响应)文 件等,对采购人交付 的合同文本(包括各-
1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类采购合同、补充合 同、协议等)进行审 查,出具书面审查意 见; 4.处置质疑、投 诉及举报事项。根据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 相关政策,以及采购 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和用户单位 的初步答复意见等,对采购人移交的采购 项目质疑、投诉和举 报事项,提供专项法 务咨询服务,出具书 面答复意见; 5.其他 咨询服务。协助采购 人开展政府采购相关 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 训活动,为厅机关采 购内控制度建设提供 法务意见等。(二)工作要求: 1.人员要 求:安排专人负责并 保障人员相对稳定,专职人员应具备律师 执业资格,熟悉政府 采购领域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以及采购 项目采购文件及合同 审查,质疑、投诉审 查等非诉讼与行政诉 讼业务。 2.工作响应 时间要求:自采购人 交付相关文件的第二 个工作日起,3个工 作日内完成审查、审 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时 间的,应征得采购人 同意。 3.保密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保守在办理采购专项 咨询事务过程中知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个人隐私以及省 厅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 信息。 4.其他:不得 利用采购专项法务咨 询顾问名义从事营利 性活动;不得接受其 他当事人委托,办理 与省公安厅有利害关 系或者利益冲突的法 律事务;不得以采购 专项法务咨询顾问的 身份接受媒体采访或 者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表不 当言论。1290,000 项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本项目采购预算约29万元/年,为总包干费用,包含全年服务费、邮寄费、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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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考核:服务机构应在每个服务年度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的法务服务情况年度报告。采购人 对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曾锋 83110321 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2024年08月08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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