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结果公告
金额
2.3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126
预算金额2.38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继尧024-81231520
中标公司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2.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H22-210114-00126
二、项目名称:2022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3,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1家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内容: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个要求,进一步改个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其中国家重点项目、线性工程等应避让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减少占。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踏勘论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同时需要开展建设项目踏勘论证和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可将两项工作合并开展,出具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本项目的主要要求为:1、了解项目概况,其中包括建设规模、选址情况和对整个区域的影响;2、说明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占用耕地情况;3、现场踏勘情况、选址及建设合理性分析;4、耕地保护措施及未来发展趋势。 本项目在全面分析建设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基础上,开展专家论证,形成耕地保护踏勘报告。 于洪区耕地保护报告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综合实际情况情况,实地探勘认证,熟知项目规模、选址情况及其区域概况,讨论建设的必要性,如是否符合沈阳市规划目标需要,能否发挥区域优势,体现区域特点并符合政策要求,最大化带来便捷及城市形象提升。深入探讨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级的供地政策。论证占用耕地的合理性及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形成于洪耕地保护踏勘报告。承担规划成果印刷、规划专家咨询、评审、论证、验收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处理。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进度随时提供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编制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三)成果文件提交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秀波、于浩、刘国兴、边晓晶、刘丽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024-25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81231520-2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12.节地报告-公开-2022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0530.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其他:电子文件一致性承诺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二、项目名称:2022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3,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1家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内容: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个要求,进一步改个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其中国家重点项目、线性工程等应避让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减少占。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踏勘论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同时需要开展建设项目踏勘论证和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可将两项工作合并开展,出具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本项目的主要要求为:1、了解项目概况,其中包括建设规模、选址情况和对整个区域的影响;2、说明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占用耕地情况;3、现场踏勘情况、选址及建设合理性分析;4、耕地保护措施及未来发展趋势。 本项目在全面分析建设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基础上,开展专家论证,形成耕地保护踏勘报告。 于洪区耕地保护报告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综合实际情况情况,实地探勘认证,熟知项目规模、选址情况及其区域概况,讨论建设的必要性,如是否符合沈阳市规划目标需要,能否发挥区域优势,体现区域特点并符合政策要求,最大化带来便捷及城市形象提升。深入探讨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级的供地政策。论证占用耕地的合理性及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形成于洪耕地保护踏勘报告。承担规划成果印刷、规划专家咨询、评审、论证、验收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处理。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进度随时提供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要求的编制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三)成果文件提交 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秀波、于浩、刘国兴、边晓晶、刘丽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024-25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81231520-2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12.节地报告-公开-2022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0530.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1.其他:电子文件一致性承诺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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