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2803]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招标公告
施工监理房屋建筑商住楼商品房屋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商务用房限价房垃圾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防水工程监督管理测距检查多功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安全保证体系协助委托人与设计技术协调桩基结构永久性工程材料设备仪器暖通弱电动力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室外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基准点复核设计图纸激光全站仪工程监理服务自动安平水准仪操平放线校核塔尺操平测量校核电子经纬仪手持激光测距仪噪声计碳化深度测量仪回弹接地电阻测试仪千分尺游标卡尺检测锤检查空鼓钢卷尺日常用长度检查长度测量水平坡度检查尺短距离坡度检测接地电阻检测红外线测温仪兆欧表检测电阻照度仪测定房间照度钳型电流表检测电流漏电开关测试仪漏电开关检测风速仪风口风速检测相序表电缆相序检查塞尺数码照相机计算机复印机摄像机档案柜测厚仪单臂电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 项目编号 | JG2022-12803 |
招标单位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0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6-0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0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6-0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01 0:00:00 | 2022-06-02 17: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6-21 9:45:00 | 2022-06-21 10:00:00 |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6-21 10:00:00 | 2022-06-21 12:00:00 |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6-21 10:00:00 | 2022-06-21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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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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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 项目编号:JG2022-1280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1日 0时0分~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8.549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2022年6月21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 9时45分 - 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贺工
- 代理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20-32881995
- 代理联系方式:13922312707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立项文件116.pdf立项文件116.pdf
- 监理2合同.docx监理2合同.docx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 招标公告.doc招标公告.doc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SL202205310012-202205311506.GZZB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
施工监理2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
精业有限公置业有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公海湘成工程咨询有限
人
2022羊5月山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
理2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已由增发
改投备[2019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
筹,招标人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
2
2.1.2工程建设规模:116地块占地约25935.20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
面积约11万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增城廖村村116地块。
2.1.4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82089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
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
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
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
2.2.3监理服务期限:(1)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如委托
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的月费用保持不变,总
费用按实际配合时间进行计算。
(2)施工阶段:116地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2月20日,总工期为1097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
2
准。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总工期未调整或延长期在90天内的
情况下,施工阶段的监理总费用不变。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
历天数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218.54972万元,超过视为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
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
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
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州辰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
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
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
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
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一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
程的投标)。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_日_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_月_日
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
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_时_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_时分至2022年
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
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冈(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旭置
招标人辰旭置
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020-32881995
地址:州市增城苏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
咨询
1有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
联系人:陈工02032149918
关系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人0增城低街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嘉
不
联系人:贺工电话:020-32881995
多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监管电话:020-32821156
2022年月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
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
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
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购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
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
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
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
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
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
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日月
6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海区园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家表
A增发改投备【2019]19号
建设单位 | 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编号 | 91440101MA5CQB7546 | ||
用地位置 | 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 | 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 | 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 | 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 | 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 | 用地项目名称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项目 |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25935.2 | 25935.2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112776(计容面积:77805.6) | 112776(计容面积:77805.6) | 计划开发期限 | 2020年5月起至2023年5月 | ||
总投资(万元) | 合计 | 合计 | 182089.00 | 182089.00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合计 | 182089 |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资本金 | 其中:资本金 | 36417.8 | 36417.8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其中 | 第一年 | 104392 | |
总投资(万元) | 自有流动资金 | 自有流动资金 | 67168.2 | 67168.2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其中 | 第二年 | 14662 | |
层数 | 2019-440118-70-03-025158 | 港澳台及外资投资请注明 |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商品房屋 | 配套设施 | |||||
项目编号 | 本年报建项目性质 | 报建层数 | 报建面积(平方米) | 投资(万元) | 项目编号 | 本年报建项目性质 | 报建层数 | 报建面积(平方米) | 投资(万元) |
合计 | 75256 | 158719 | 合计 | 37520 | 23372.00 | ||||
商品住宅 | 73600 | 158183 | 幼儿园 | ||||||
商业用房 | 1656 | 534 | 小学 | ||||||
商务用房 | 中学 | ||||||||
限价房 | 垃圾压缩站 | 302 | 100.00 | ||||||
经济适用房 | 居委会 | ||||||||
廉租房 | 邮电所 | ||||||||
公租房 | 农贸市场 | ||||||||
其他 | 其一他 | 37218 | 23272.00 | ||||||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或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 | 91440101MA5C0B7546 | ||||||||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44083901发6 | ||||||||
三、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审核的资本金证明原件 | 穗安仓专审字(2919)第005号 | ||||||||
2019年9月20日 | |||||||||
抄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荔城街。 | |||||||||
办理备案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请在下列各栏填上文号)
本备案为项目计划备案,申请单位对所有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编号:
委托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二二年月合同签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监理人:
工程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称“本工程”)概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监理人(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委托人(甲方):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
(2)施工阶段:暂定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工期109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总工期未调整或延长期在90天内的情况下,施工阶段的监理总费用不变。配合办理施工证期间:根据委托人要求;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的月费用保持不变,总费用按实际配合时间进行计算。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规模:116地块占地约25935.20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3174平方米工程地点:广州增城廖村村116地块
3、服务期间,如发现存在挂靠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及挂靠单位或个人应在收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退场,并且需赔偿业主单位退场期间,委托人所延误的工期与融资利息等一切损失;若监理人、挂靠单位或个人逾期退场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本合同价款1%支付违约金。监理人承诺监理责任期是包含保修期间监理责任期在内,起计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日期以最终保修终止日期为准。2、本工程保修阶段(即本工程保修期开始后两年,其中防水工程为五年)。1、自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包含前期准备阶段:地勘和设计)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备案完成,具体视实际情况确定。(以上监理开始进场工作及分区开工的日期以委托人正式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服务期如下:
合同附件;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协议书四、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五、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上述文件互为解释、补充,如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按上列次序中在先者为准。其他资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1如若实际竣工建筑面积增减超过±5%(与113174平方米相比),超过部分按单价元/平方米(含税)进行价款增减调整。2、合同价款的调整:(2)本工程监理费用采用总价计价方式,监理费总价(含税):小写¥元,大写:(下称“合同价款”),其中税率为%,不含税金额为¥元。该总价为固定总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调整合同价款。(1)配合办理施工证期间费用单价为元/月,此费用按实际配合时间按实结算。1、合同价款:六、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计价方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3.3监理基本报酬支付方式:每次进度款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90%(产值比例)/36个月(合同总工期)×2个月(每贰个月为一次进度款)×80%;3.2监理正常工作酬金=监理基本报酬(80%)+监理绩效考核酬金(20%),支付周期为每贰个月支付一次;监理人提交符合委托人要求的请款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3.1监理正常工作酬金的计算采用监理基本报酬加监理绩效考核酬金的方法,监理费包干价(含税)大写:,总工期天。3、支付方式如下:2.3红线外有大型市政配套工程且涉及到报建,计费可另行协商。2.2如委托人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包含前期准备阶段:地勘和设计)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备案完成):延长期在90天以内(含90天,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的不增加监理费用;延长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按实际派送监理人员日工资总额*延长监理天数×80%计算监理费,不再记取任何其他费用。
备注:监理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1;3.7若每付款周期内土建飞行检查低于85分/精装飞行检查低于81分或监理考核未达到70分,则该周期内考核酬金,顺延至下个周期中给予支付,如连续两个付款周期均未达到上述标准,则该两个付款周期内考核酬金延至本合同结算后再支付。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时,监理人应先向委托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理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3.6在本项目竣工备案且本合同结算手续全部办理完成,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3.5配合办理施工证费用监理人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按应付金额的90%的支付;监理人提交符合委托人要求的请款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3.4监理绩效考核酬金支付方式:每次进度款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90%(产值比例)/36个月(合同总工期)×2个月(每贰个月为一次进度款)×20%,监理绩效考核酬金根据考核结果随监理基本报酬同时支付;
3.12监理费用的结算: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及结算完成,监理服务期满后,双方办理监理费用的结算手续。3.11结算支付前委托人相关部门将对监理人进行供方履约后评估,作为结算款支付依据之一。3.10在每次领取进度款时为保证在合作过程中,监理人不应与有关监理人员发生劳资纠纷影响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委托人在每次支付进度款前应收到监理人提供的经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表,若监理单位未能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当暂停进度款的发放。3.9每次付款前委托人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将对监理人进行过程履约评估,并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之一。3.8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向委托人开具合法足额发票是委托人付款的前提条件。监理人未及时提供合法足额发票的,委托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捌份,委托人持合同陆份,监理人持合同贰份。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广州市增城万达广场C2栋26楼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印章)
银行账号:4405015417010000171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监理人:(印章)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银行账号:开户行:邮政编码: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1)“本工程”或“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以下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委托人实施的监督,委托监理的工程范围可在基本要求中约定,双方在基本要求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本工程正式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标准图。5.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4.委托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3.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2.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规程;1.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的建设法规文件;
(2)主体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煤气、通讯、动力等专业;(1)主体建筑工程:包括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桩)、结构及粗装修、门窗工程、围护结构、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样板房、公共部分、室内精装修;1、监理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土建、机电安装、幕墙、装修、室外工程等各种总、分包及委托人指定的其他专业分包或供应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及部分造价控制等的监理。具体内容如下:第四条监理范围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7.委托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即从协助委托人确定施工单位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完成、项目移交物业为止。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同样履行相关的服务。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且需委托人审批同意,并作为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监理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无论上述所列项目全面与否,皆为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只要委托人提出,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5)园林环境:区内景观绿化,与绿化有关的设备及上下水管道等;(4)配套工程:包括售楼处改造、临时设施、围墙、门卫、道路、路灯、会所、花坛、园路、变电站、泵房、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区内市政配套的接口等;(3)室外管网工程:包括消防、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煤气、通讯管网等;
1.4.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4组织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重点审核:1.3根据委托人对既定项目目标质量的规划,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并提交委托人审批备案。1.2协助委托人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运用的可行性研究及质量评估工作。1.1组织施工图会审,检查和计算施工图中尺寸标注错误,审查方案、选材及做法的合理性和各专业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各项设计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等内容。协助委托人对本次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设计补充手续,并向委托人提交会审记录。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5审核施工承包人拟选用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室的资质。上述内容在审核完毕后向委托人提交整理后的审核意见书。1.4.5督促施工承包人编制成品保护措施、方法并对之进行审核。1.4.4督促施工承包人提交冬雨季施工内容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对之进行审核;1.4.3督促施工承包人编制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及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并对之进行审核;1.4.2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督促施工总承包人编制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对之进行审核;
2.2审核承建商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承建商依法办理劳动用工保险;2.1签发开工、停工、复工令;监理人根据委托人项目部和监理协议的要求及时组建监理机构,全面开展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以及协议管理、资料信息管理、现场协调为重点的监理工作,帮助委托人项目部最终实现住宅产品。2.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监理1.7其他工作: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组织开工预备会、监理交底会,审查开工准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分包商资质、专业从业人员资格,办理现场移交、测量基准点移交。1.6审核及检查施工承包人拟采用的施工机械及检测、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
2.8协助委托人项目部进行设备采购,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2.7严格监控工序的质量与安全,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全面跟踪与监控;2.6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工程竣工初验;2.5严格监控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质量,按委托人项目管理部的授权要求管理委托人提供的材料;2.4按监理协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检查承建商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2.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物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2.14.协助委托人项目部审查工程结算;2.13.参加委托人项目部组织的工程核验和移交工作;2.12.检查督促承建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整理监理资料,工程初验后向委托人项目部移交工程档案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2.11.处理工程索赔,调解协议争议,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2.10做好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对工程承建商的成果进行复测检验,形成质量记录;2.9有计划的组织工程例会、专题会议,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解决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3.5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将引起工程保修延长的事件及延长时间书面通知委托人项目部和工程承建商,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或损害,致使工程不能使用,则工程保修期相应延长。3.4接到投诉后,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及时到达现场,认真分析投诉产生的原因,确定质量缺陷的责任,提出缺陷的解决方案,经委托人项目部审批后实施,一般整改期限不超过七天,特殊的经委托人项目部同意后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实施;3.3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应主动配合项目部组织设计、承建商和有关各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处理至客户满意。3.2工程进入保修阶段,监理部编写保修阶段的监理细则,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质量回访,主动找出工程质量及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处理;3.1协助委托人项目部、物业管理部检查回访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缺陷)的鉴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维修。3.入伙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4)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志。(3)监理人的任何成员不得与承包人有任何的经济合作关系或其他的利益冲突。(2)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经委托人确认的监理人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1)监理人应指定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为保证监理人现场工作的良好开展,监理人应给予总监理工程师足够的权利,并必须保证该总监理工程师对于监理的人、财、物具有充分的协调与管理余地。4.监理人员3.6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书给工程承建商并抄报委托人项目部。
监理合同正式签订后30日内监理人提交对工程有针对性、实施性的监理规划,委托人工程部收到监理规划后,组织专业工程师对监理规划进行审查。如因资料不全,而不能编制监理规划,应向项目公司提出延后申请,但必须按项目公司同意后批准的递交日期提交;此段时间,应有针对性的监理质量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细则提交、报审。监理规划委托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本项目监理人数、资质、专业等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实际工作表现随时更换不称职或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品质且身体健康。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监理人拟派监理人员详见合同附件。(5)委托人对监理人资质及派驻现场实施监理人员的要求:
(3)当月30日之前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提交一份当月监理工作月报,同步提交电子版监理工作月报,监理月报要求做到图文并茂,切实反映每月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工作比较,对偏差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监理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委托人;(2)建立上墙图表和工作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监理人应在进场后5天内建立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责、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管线位置关系图和工程形象进度图、计划与实际进度统计对照图表等。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台帐;(1)按期编报、修改、完成监理规划及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全面落实;施工监理总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监理人的施工监理任务
(8)根据合同规定处理协调违约、索赔事件,协调争端,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作证;(7)发布监理指令:根据合同文件和委托人书面授权,及时签发监理指令,对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及时进行警告、制止或处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6)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5)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对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进行检验;(4)根据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组织分解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实施。审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按时填报监理日、周、月统计表(包括并不限于进度、安全和质量),当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反馈或处理;按委托人的要求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于监理周例会会前24小时提供监理周报(内容包括:本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发文情况、天气情况、材料使用情况、对施工单位的综合评价、不合格工程的整改情况、合理化建议等)。例会内容整理打印后并有参会的相关人员签字的会议记录于会议第二天上午9:00前报送至委托人。每周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周联检,每月按委托人要求与委托人一起进行现场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同时不定期召开现场工程会议与检查,结果以《工程简报》的形式报送至委托人。
(1)在施工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2、施工监理各阶段任务(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所列相关义务与责任.(11)现场监理人员实行每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考勤情况作为考核监理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10)监理合同履约期间对重要、关键部位及重大问题,监理人需组织公司技术力量全程跟进解决;(9)监理投标书及监理规划大纲中所列相关内容及承诺;
(2)在施工阶段,监理人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各方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格,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上岗证.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中核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其体系切实可行;4)协助委托人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协调,对桩基、结构类型的选择提出建议;3)根据委托人需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的选型意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弱电、动力(含建筑红线内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及室外总体的相应设备等;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委托人。在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合格、齐备的前提下,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签发开(复)工令;1)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并提交具体的施工图审核报告。协助委托人审查变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使用功能上安全。因图纸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返工或变更,监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计量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签署中期支付凭证并报委托人审批,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5)签署中间交工证书;4)在承包人质量、安全保体系失效导致监理程序落实不利的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委托人后发布停工令,并敦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在承包人报送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核实并报委托人批准后签发复工令;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或发现的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委托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了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还要按照委托人要求参与事件的处理;2)按验评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的验收,重点部位要求全频率验收。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情况予以动态的监督和记录,按月汇总承包人施工进场的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并报送委托人的工程部;
c.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b.定期主持与设计院、各施工单位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监理人应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委托人签字认可,并按时下发会议纪要;a.审核施工单位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委托人。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9)控制工程进度8)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予以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委托人批准;7)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审核工程变更意见应报委托人审批;
d.必须用激光全站仪等复核、验收单体工程角点的定位放线,做好沉降观测等的复核工作;c.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制(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样板内容)。监理人必须在各分项工程、特殊的工艺、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方面把好样板审核关,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b.分基础主体、装饰、总体配套、细部检查四个阶段制订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检查表单(按分项工程写),并严格按此进行操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须提交一份该分部工程的质量通病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办法;a.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及相关施工规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要求严格监理工程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达到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10)控制工程质量d.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j.按照委托人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监控。i.协助委托人组织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实施。h.密切配合委托人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检验、验收工作,并及时对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进度状况跟踪考核,发现偏差,及时纠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委托人要求分阶段提交各类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质量及进度考核情况报告,并进一步配合委托人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工作和对各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情况的考评工作;g.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体系,审核其人员资格;建立现场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必须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材质化验单,同时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并按工程所在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f.审查拟进场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计划和清单,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半成品、构配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对进口设备必须检查其海关商检书;e.监理人在开工后,应及时制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程质量的考核细则提交委托人。并定期(一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给委托人;
a.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签署书面意见报委托人审定批准;12)投资控制c.按照委托人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监控。b.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a.监督和定期检查施工总包单位现场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并作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11)监督检查安全和文明施工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1)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工具,协助委托人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每月的例行检查时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同时负责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3)工程验收阶段d.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须按委托人规定的办理流程及其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审核。详见合同附件:《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c.监理人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造价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及时向委托人反映;b.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须征得委托人签证认可方为有效;
2)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并报委托人审批;1)制定保修期的工作计划,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4)保修阶段5)编制工程验收阶段、验收计划及资料管控措施,由熟悉验收流程的专人负责竣工验收及资料整理的监督工作4)编制工程监理报告,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委托人认可后移交委托人;3)配合委托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签署竣工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批;
第八条监理服务期第七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后3个工作日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提交给委托人。c.保修期内安排负责人(接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审核维修方案,对工程维修工作量进行确认,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汇报维修工作结果;参加工程保维修期内的质量回访,并将回访记录提交委托人。b.从交付之日开始后3个月内,监理人安排土建监理工程师、水电监理工程师各1人配合委托人作好入住工作;对住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技术解答,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修复。监理人应对入住时所发现的问题作好汇总,并在这项工作完成后半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这项工作的评估分析报告;a.负责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质量监督;3)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的物业移交手续,签署最终支付证书报委托人审批;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九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不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监理人承诺监理责任期是包含保修期间监理责任期在内,起计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日期以最终保修终止日期为准。2、本工程保修阶段(即本工程保修期开始后两年,其中防水工程为五年)。1、自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包含前期准备阶段:地勘和设计)至整体工程综合验收备案完成,计划开工日(服务)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服务)期为年月日;总工期天。具体视实际情况确定;(以上监理开始进场工作及分区开工的日期以委托人正式通知为准)
决策与决定:监理人针对有关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请示,委托人及时予以决定,对上述问题给予答复的期限为14天。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2、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时间:委托人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必要的工程资料。(2)合同图纸及说明一套。(1)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1、委托人在监理合同签字生效后,在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后,及时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委托人的工程常驻代表为童艳平先生,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委托人的设计常驻代表为/先生。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享有以下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满足监理人使用的现场办公室。除委托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外,其它不足的由监理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自备。各种工作条件一经进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撤换,并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状态完好。(3)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标准、消防安全材料管理办法等制度、标准、办法等委托人的管理性文件。(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权。若委托人另有认定和复核结果,则以委托人的认定和复核结果为准。(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5)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旁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地质勘察、桩基施工及检测、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及检测、基坑支护监测、周围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桩基施工、回填土、屋面防水施工、大型设备安装等),监理人应按监理旁站方案做到100%旁站监理。第二十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委托人要求现场监理部人员根据现场进度制定值班表并报委托人。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不包括涉及调整合同价款、工期的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诉讼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但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为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同时也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10)对于委托人指出监理人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必须认真按要求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监理人对委托人做出的违约处理存在异议时,应在7天内向委托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9)在有影响结构安全或施工人员本身安全或对其他人构成危险的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必须立即对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当地法规作出适当的指示,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报告委托人。
4、委托人将对监理人的监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方法包括日常巡视、工作抽查、工程复查、资料查阅、报表审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勤、工作考核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予以指出,并跟踪监督。在履约检查过程中,委托人将根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节与后果,进行违约处理。同时,监理人须书面申报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对于不整改、整改无效或不及时申报整改结果的,委托人有权暂停相应监理费用的支付。3、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需打卡,按委托人要求考勤)。现场常驻监理人员非本工程监理工作原因离岗半天以上的必须向委托人请假,须书面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委托人代表的批准,但监理人需要采取措施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替换人员不能保证工作的衔接且使其工作达到满意状态,委托人有权再次要求调换人员,并有权在人员满意前暂停支付监理费,监理人应按¥20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即使是委托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格仍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提交的要求更换通知后,应于2天内向委托人提供一名资格满足本合同要求的人员,并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监理人有义务保证更换人员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时,有权根据该人员对工程造成的不良影响,对监理人按照每次¥2000.00-5000.00元收取违约金。1、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人有权终止本监理合同另选监理人,并视为监理人违约。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在保修期间,因监理人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赔偿。如果监理人与委托人或承包人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第二十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出现根据本合同约定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出现上述情况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监理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5、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盖章之日起生效。2、赔偿的限额:委托人据实赔偿监理人的直接经济损失。1、赔偿责任的期限:委托人或监理人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天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天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资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天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委托人还是监理人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第二十五条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四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赔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出现的质量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八条监理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天前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方能变更或解除合同,因变更解除合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监理人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监理人未改正的,委托人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后三日本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违约金。2、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双方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范围如下:(1)6级以上地震;(2)30年未遇且持续三天(及以上)的高温天气;(3)30年未遇且持续三天(及以上)的严寒天气;(4)国家宏观政策变化、政府要求停建、缓建或其他政府行为而导致本合同工程暂停或终止。1、委托人因不可抗力而暂停或终止本合同,委托人只支付予监理人之服务费计算至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日期为止(以较前者为准)。该服务费按监理人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其他一切费用或损失,一概不予考虑。第二十七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客观原因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0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2、有关监理人的违约责任1、委托人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己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30天,或因委托人原因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3个月,监理人可书面要求委托人予以解释。若委托人在28天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第三十三条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48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三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三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监理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或与委托人协商,另行商定付款时间。所有付款均以合同额为标准,不支付任何利息或任何资金的机会成本。
联系人:童艳平;委托人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万达广场C2栋26楼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1、双方文件或传真均以协议中的地址、邮箱、电话及传真号码为准,第三十四条双方联系方式(2)监理人应保证其雇工及相关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到委托人场所或工地等地方闹事。如有发生闹事行为,监理人承诺每发生一次,向委托人交纳¥5000.00元的违约金,本违约金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为保障劳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每月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表和监督发放其工资。在监理人员完工退场前由委托人项目经理监督发放完退场工人工资。监理人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的,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直至监理人按照约定发放工人工资。
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人:;监理人通讯地址:有效邮箱:/传真::/;联系电话:手机:139010523968;固话:/;
1.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争议的解决上述通信联系地址也适用于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若监理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否则,协议中监理人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E-mail将被视为有效,委托人按协议中监理人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或E-mail发给监理人的文件或传真视为委托人履行了传递文件的义务。如因协议中监理人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没有书面通知造成送达不能的,由监理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监理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签认手续亦视为有效的日常函件往来途径。有效邮箱:传真:;
委托人有权在监理人无法或没有能力完成某些职责时决定将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师的相应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其他机构、咨询单位或个人。委托人在做这种决定后7日内,应将这种决定的细节以书面通知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在内的各有关方。如果发生这种委托,则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师的相应职责和权力应按照委托人的委托由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机构、咨询单位或个人来行使,相关费用委托人有权从监理人的工作酬金中扣除,同时委托人按发生费用的20%对监理人进行处罚,从当期监理工作酬金中扣除。第三十九条其他约定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十八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第三十七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六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监理人提前向委托人申报,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予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四十二条转让和分包第四十一条对于监理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由其编制的文件著作权为委托人所有。第四十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工程信息,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的商业秘密及工程信息。当委托人和监理人各自的任何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它通讯联络之间出现冲突、矛盾或不一致时,委托人的决定应是最终的。在必要时委托人可直接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它通讯联络,但应同时抄送一份副本给监理人。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2、监理人应根据开展监理服务工作的全部需要,结合监理服务工作的范围与期间,统筹考虑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所需的保险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但。1、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向委托人报备,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全部责任。第四十三条保险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再委托或转委托。如发生此类事情,将按监理人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20万/次,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监理人还需要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5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监理条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委托人书面指令施工,每周例会前向委托人提交书面记录和报告。1.4参加图纸会审,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会审图纸并整理审核结果。1.3监理人员必须充分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掌握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熟悉本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图纸,熟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保持廉洁公正。1.2监理人负责对工程质量(全部施工及建筑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现场协调、投资、承包商/供应商履约进行监理及控制,并承担责任。1.1本项目监理班子必须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监理。1.工作内容
1.111.11结合北辰集团工程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现场管控,确保土建阶段飞行检查不低于85分,精装阶段飞行检查不低于81分。1.10参与施工样板验收。1.9必须根据委托人授权发布总监指令,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工作。1.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通过后加盖审查印章,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通过后施工组织设计执行。1.7必须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1.6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1.17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审核承包单位月进度和进度款,并必须在收到各承包单位的进度款申请单后的3个日内审批完成并送至委托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人员,监理有绝对权利提出延迟、扣减款项、根据合同处罚或不予付款建议,无建议的,视为监理认可其工作质量。1.16在施工单位签证上报监理部后三天内审核现场签证单,确认报送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应否办理索赔并核对、确认工程量,并报委托人审定;每月底,监理人员应将本月的签证汇总并报委托人;若监理公司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签证给委托人(委托人同意延期除外),委托人将不予确认,责任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人应对发生的签证的准确性负责,总包合同中已包含的费用,不得再办理签证工程量。1.15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广州市档案馆的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各项资料,避免影响档案验收的顺利完成。同时,监理人应及时整理完城建档案馆要求提交的监理部分的资料,否则有关责任由监理人承担。1.14为保证户户精品,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三个月开始分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1.13必须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关键工序,100%组织关键工序验收(包括规范规定的所有隐蔽验收项目、外墙门窗和幕墙塞缝打胶、结构改造加固、所有防水堵漏工程、铁件除锈和底漆、找平层施工之前的清理、堵洞、覆水试验、室外管网等等)验收、竣工移交验收,并建立每户水电竣工简图档案等。1.12组织每月一次质量大检查,监督质量问题整改。
1.23应严格执行监理条例,监理人有义务为委托人免费提供各项技术咨询,为施工设计和现场施工提供合理化建议。1.22节假日监理部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委托人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意后执行,若施工单位节假日正常上班,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内容安排好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值班,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节假日按正常服务时间计。1.21每周上班时间为6天(周六周日轮休,轮休期间应根据委托人要求随时到工地投入工作),每天上班时间与施工单位上班时间一致(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夜间安排值班),监理人员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制。1.20必须每月2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当月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情况(含质量、进度、签证、安全文明施工、配合销售等等),工期滞后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等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下月工程计划(包括报建、工程分包、材料采购、预计下月进度款、工程施工等等),以及其它规定内容;监理周报若委托人有要求必须按委托人统一要求编写,若没有则按照其公司的格式编写。1.19负责组织每周工程例会,例会内容整理打印后报委托人。1.18竣工资料的审核:确认或反馈意见时限应为自监理人签收之日起分包工程应在3日内,总包工程应在10日内,其它书面报告示,最长不能超过10日。
1.29监理人承诺并保证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本监理工程的政府备案手续。1.28委托人与其它单位签署的,属监理人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需要的发包、材料等各类合同,监理人应按照其约定实施监理工作。1.27工程竣工后,业主入伙前,监理公司必须配合委托人客户服务中心完成业主入伙的楼宇模拟验收工作。1.26不允许监理人员在无委托人人员出席的情况下接受任何本项目供方组织的宴请及其它带有福利性质的活动等。1.25监理人对本工程有保密责任,监理人接触到的委托人任何资料(图纸、指令、合同文本等等)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允许出示任何第三方(国家法律规定审阅的机构除外);除档案需要保留外,所有资料在竣工时应归还委托人(含破损);施工现场也属于保密范围,禁止监理人在未经委托人许可(同意并发放参观牌后)时以任何理由安排第三方(人)参观现场。违反以上规定,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追偿损失。1.24监理人员应保持廉洁公正,不允许出现“吃、拿、卡、拖”等渎职行为。
(3)凡在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怠于或错误履行职责导致工程延误、窝工、返工、成本增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等损失,监理人要承担经济责任并赔偿因此而导致本工程所有的损失费用。(2)配备足够数量的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懂得经济和技术、品质优良、廉洁奉公的综合型人才参与现场地质勘察和现场配合设计监理工作。(1)成立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合同履行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对监理报告的准确性负责。2.1一般规定2.监理责任1.30监理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
2.4监理人的责任期(服务期限)即监理合同有效期。2.3监理的主要责任2.2监理人安排有关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以确保对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夜间、节假日施工进行有效监理。此部分加班费用已包括在监理取费中,由监理人承担。(5)需要监理人签字盖章的文件,监理人需及时处理,无正当延迟理由,均需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否则监理人承担金额2000元/天的违约金。(4)监理公司及监理驻场人员不得收受施工方现金及其他任何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一经证实,监理人承担金额相当于所收财物20倍的违约金。
阶段 | 责任领域 | 委托人 | 监理 |
工程 施工 | 质量管理控制 | 协助 | 负责/主持 |
进度管理控制 | 协助 | 负责/主持 | |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协助 | 负责/主持 | |
成本管理控制 | 负责/主持 | 协助 | |
保修期 | 质量问题的处理 | 协助 | 负责/主持 |
3.1.2包括必要的取样、监督各种试块地制作、送试块、试样去测试、检测的费用;超时工作、节假日加班、以及各部分的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及其他为适当地完成上述监理服务范围的一切费用。3.1.1监理费用必须包括在各阶段所需要的增加、减少监理工程师的所有费用,也包括工程结束后的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3.1监理费用3.监理费用2.5监理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安全帽。2.5监理人合同签定且开工后10天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有效期至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移交业主后三个月。
4.监理办公设备要求:监理人必须按照下表要求为监理项目部配备办公设备,在监理进场3个月后,委托人就监理项目部的相关设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没有按照要求配备齐全且不能满足施工质量管控要求的,委托人将自行购买配置,委托人将按照购买价格的2倍从监理费用中扣除。3.3如果委托人需要监理提供额外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将根据合同附件中监理人所呈报的监理工程师月工资按照每月30天折合为日工资进行计算。3.2如发生经委托人认可的额外工作,双方协商确定报酬金额。3.1.5监理人需在每月下旬按合同条款作出相应付款申请,经委托人代表,即委托人审核,并经委托人最后认可后,委托人将根据审核结果如期付款,所有付款以人民币结算。3.1.4监理人员现场办公用房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合同价款中包含其他办公所需要的床、桌、椅、设备、电话、宽带、工作餐、上下班交通工具、加班餐(如有)等监理人自备的任何设备所需要的费用。3.1.3包含执行监理工作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含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监理税金和监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工资、旅费、住宿费、往返工地现场交通费、所需外部服务支出、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如行政、管理、经销、后勤和指导人员薪金)、事假、病假和假日薪金支出、各类人员保险费支出、退休费等津贴支出、监理人有关规定交缴的有关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和个人入息税等项。
(2)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要拍摄照片(远景、标识、验收过程及验收人),附在进场验收报告后。(1)监理人对施工、旁站、验收等过程拍摄数码照片,并附简洁文字说明,按照楼座、部位、材料、施工、验收等分类,再按照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批/隐蔽验收、维修/更换材料设备、试验调试等细分。每周定期刻录光盘,存档,备查。5.监理人提供施工、旁站、验收过程照片的要求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仪器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拟在本项目的具体用途 | 备注 |
1 | 全站仪 | 1 | 测量、测角校核 | ||
2 | 自动安平水准仪 | 1 | 操平放线校核 | ||
3 | 塔尺 | 5M | 1 | 操平测量校核 | |
4 | 电子经纬仪 | 1 | 测量校核 | ||
5 | 手持激光测距仪 | 99m | 1 | 测距检查 | |
6 | 噪声计 | 1 | 检测现场噪音分贝值 | ||
7 | 碳化深度测量仪 | 1 | 检测砼碳化深度 | ||
8 | 砼回弹仪 | 1 | 测定混凝土强度 | ||
9 | 金属涂膜厚度 测试仪 | 1 | 检测金属涂层厚度 | ||
10 | 多功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 | 3 | 检查垂直、平整 | ||
11 | 外径千分尺 | 0-25mm | 1 | 测量直径外径 | |
12 | 游标卡尺 | 200mm | 1 | 测量直径 | 带数显 |
13 | 检测锤 | 15 | 检查空鼓 | ||
14 | 钢卷尺 | 5m | 日常用长度检查 | 每人一把 | |
15 | 钢卷尺 | 50m | 5 | 长度测量 | |
16 | 水平坡度检查尺 | 1000mm | 1 | 短距离坡度检测 | |
17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ZC32 | 1 | 接地电阻检测 | |
18 | 红外线测温仪 | 1 | 红外测定元器件外表温度 | ||
19 | 兆欧表 | ZC-7 | 1 | 检测电阻 | |
20 | 照度仪 | TES-1330型 | 1 | 测定房间照度 | |
21 | 钳型电流表 | 0-30A | 1 | 检测电流 | |
22 | 漏电开关测试仪 | LC-20 | 1 | 漏电开关检测 | |
23 | 风速仪 | DFA-2 | 1 | 风口风速检测 | |
24 | 相序表 | 1 | 电缆相序检查 | ||
25 | 塞尺 | 多种 | 8 | 平整度、垂直度 | |
26 | 数码照相机 | 1 | 每人一台 | 照片需带日期标注 | |
27 | 计算机 | 2 | |||
28 | 打印、复印机 | 1 | |||
29 | 摄像机 | 1 | |||
30 | 档案柜 | 1 | 满足工作需要 | ||
31 | 住宅项目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图集 | 1 | |||
32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1 | |||
33 | 测厚仪 | 1 | |||
34 | 单臂电桥 | 1 |
(7)关于照片要求:简要说明验收内容、远近结合(测量数据、表观、细部)、照片清晰、应能反映现场实际状况、保留电子版(有争议时备查)、每次验收至少3~4张照片。对承包商提交的签证量必须进行复核,保留复核依据和现场照片及视频。(6)变更、签证:变更完工确认必须附相关照片,注意完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5)见证取样、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要求有记录及远景、数值、旁站过程及旁站人的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4)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拍摄数码照片,要求有远景、数值、旁站过程及旁站人的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3)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要求远景、标识、验收过程及验收人的照片并附简要说明。
(5)监理人在竣工验收后的各项配合工作中,应按与建设过程相同的要求留有文字和图片资料。(4)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委托人向购房客户交房,提前对计划交房项目进行验收,过程中对购房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3)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后,配合管理公司和委托人对需整改内容进行整改,审核整改方案,参加整改验收。(2)配合委托人、物业的管理公司进行项目接管和移交。(1)对工程未完工部分的施工和已完工需整改内容的施工延续与监理服务期内相同的安全、质量监理责任。6.竣工备案后监理人职责:
3、现场驻场监理人员信息2、技术标准与要求1、监理单位月度考核表7.附件
传真:电话: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广州市增城万达广场C2栋26楼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印章)
地址:监理人:(印章)银行账号:4405015417010000171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邮政编码:
开户行: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检查人员:项目名称:监理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月度考核表附件1、监理单位月度考核表银行账号:
分项内容 | 子项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实得分及说明 | 备注 | |
监理组织 (10%) | 组织机构 | 监理项目部班子能满足现场阶段性管理和业主的要求 | 40 | ||
办公设施及制度 | 符合项目阶段要求的仪器(如电脑、数码相机)和检测工具,有及时校准的证明 | 40 | |||
公司每季度不少1次对项目的检查,有检查记录,提出改进意见 | 20 | ||||
分项得分=100×实得分/应得分 | |||||
分项内容 | 子项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实得分及说明 | 备注 | |
监理资料 (20%) | 监理公司审核、委托人批准后的监理规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及交底到每个监理人员的书面记录; | 10 | |||
对总监审核、委托人批准后的监理实施细则,总包、分包、甲供货合同,监理合同及细则的交底记录,并建立合同台帐、支付台账等; | 30 | ||||
工程监理月报,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方面的内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监理大事记、监理日记和监理人员工作记录; | 30 | ||||
资料分类归档管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方便查阅,重要资料有专门保存办法,文件、图纸发放目录齐全,有签收记录; | 30 | ||||
分项得分=100×实得分/应得分 | |||||
分项内容 | 子项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实得分及说明 | 备注 | |
技术管理 (20%) | 建筑材料质保证书和复试报告及时齐全; 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时齐全; 并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 | 30 | |||
检查总包管理人员名单、职责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要求; 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的记录及时齐全; | 10 | ||||
检查记录: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安全验收合格,启用证书; 验收记录:电工、焊工、架子工(高空作业)、注册安全员、卷扬机、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上岗证; | 30 | ||||
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 30 | ||||
分项得分=100×实得分/应得分 | |||||
分项内容 | 子项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实得分及说明 | 备注 | |
现场监督管理 (50%) | 设计图纸文件会审,及时形成书面记录 | 10 |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或组织会审,形成相关记录并将意见落实 | 5 | ||||
旁站监理的规定,以及旁站监理记录,节假日值班记录 | 20 | ||||
厨卫、屋面蓄水试验记录,外墙、门窗淋水试验记录,雨天室内渗漏检查记录; 现场质量通病控制情况(主要包括门窗工程、防渗漏情况、水电工程); | 20 | ||||
隐蔽工程验收齐全,混凝土浇灌令、大跨度结构或其它重要部位的拆模审批等; | 10 | ||||
甲供材及主要材料进场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资料检查,有签字认可的意见; | 5 | ||||
现场变更签证审核,深度符合要求,明确的意见; 监理工作联系单以及发放记录,以及跟踪处理情况; | 10 | ||||
竣工或中间验收前审核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保证竣工图符合实际情况) | 10 | ||||
及时组织监理周例会,对项目管理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 每月不少于2次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完善成品保护,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形成书面记录。日常安全巡视记录。 | 10 | ||||
分项得分=100×实得分/应得分 | |||||
总分=监理组织得分×20%+监理资料得分×20%+技术管理得分×20%+现场监督管理得分×40% | |||||
子项得分说明:一般情况下,每1次不符,分项分为5、10、20、30、40分的,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5分。该子项未发生的则不评分 分项得分说明:共有四个分项,每项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的百分比,即为该项得分。 总分计算说明:四个分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相加即为总得分。 |
1)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需要对乙方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及监理组人数进行调整;116地块整体人员配置,精确到以下阶段:施工准备结算、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精装修阶段等;1.监理人员配置要求:附件2、技术标准与要求
监理阶段 | 监理阶段时间定义 | 监理人员要求 | 预估服务期限 |
施工准备阶段 | 基础(桩基、强夯、土方、降水)开工前2个月至基础开工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1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1人。 | 2个月 |
基础施工阶段 | 基础开工至正负零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 1 人,资料员1人。 | 8个月 |
主体施工阶段 | 正负零至项目竣工验收(不含精装修阶段)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2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1 人,资料员1人。 | 11个月 |
装修阶段 | 精装修施工开始至精装修通过验收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精装监理工程师1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 1 人,资料员1人。 | 10个月 |
入伙准备阶段 | 项目竣工验收至入伙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2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 1 人,资料员1人。 | 5个月 |
保修阶段 | 入伙后至监理保修期满 | 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各1人,不需驻现场,但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须到达现场 | / |
2.监理人员素质及管理要求:备注:上表为以10万㎡为例的模板,供参考,投标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在技术标中明确更合理、科学的人员配置情况,同时也可作为成本核算价格的依据。5)室外工程施工阶段,必须配置1名园林专监。4)主体装配式施工阶段,必须配置装配式驻场专监1人。3)技术标中,监理单位根据以上两点要求,上报人员配置及架构,分阶段罗列清楚;2)总监或总代必须有1人专职驻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或类似专业)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岁;3.总监的基本条件:3)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实行否决,即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监理公司有权对不称职的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行投诉,即对不称职的甲方现场工程师有权建议甲方予以更换,并上报至甲方总代表及甲方工程总监;2)乙方监理人员应熟练操作电脑;1)乙方应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对项目监理组人员进行调整;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1)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7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岁;4.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条件:5)遵纪守法,思维敏捷,沟通能力强,敬业精神好。4)担任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至少担任过二个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3年以上;5.监理人员的基本条件: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专业水平符合工程管理要求。4)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3)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具备监理上岗工作证书;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专业水平符合要求。4)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3)具备监理上岗工作证书;
2022年5月招标代理(盖章):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盖章):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2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三卷44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1第二卷41
1.总则第二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 联系人:贺工 电话:020-3288199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214991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建设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其他条款详见正文。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或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网上答疑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18.54972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 收取方式: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 2、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3)详见正文3.4.4。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 (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
5.2(B) | 开标程序 |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5.2(B) | 开标程序 |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所有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期限:3日 |
7.4 | 定标 | (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票决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审结果或票数及理由、中标人等内容。 (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如递交投标保函,须在中国境内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 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U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不得加密。U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递交备用U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醒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为招标人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违反监理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总监的; (7)委派的项目总监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拒绝按照任职承诺书的规定更换的。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4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10.5 | 交易服务费 | 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10.6 | 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套(一正一副),并加盖公章。 |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1.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定标文件(5)资格审查资料(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②监理大纲①投标人资信文件(包括业绩、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导出为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 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附件六:确认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通知格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通过制评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如同时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视为不合格;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4 | 定标 | 定标办法:定标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具体详见本章第4点要求。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式、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则全部通过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4.定标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初步评审,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定标规则及程序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4.2定标时间和地点:4.1.2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4.1.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4.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须公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招标人须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推荐中标人:
2、监理大纲因素;1、价格因素。4.3.4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定标因素的相对标准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4.3.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定标文件。4.3.2定标工作开始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参考定标因素或其他进行投票排名,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4.3.1本项目采用“记名投标+撰写评语”的定标方式,定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因素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各项能力进行定性评审,撰写评语,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中标人;
4.3.7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应重新招标。4.3.6定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定标因素进行撰写评语。4.3.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后,进行一轮一次性票决并排序,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家投标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将推荐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票数相同的再进行附加的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表五:《定标因素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3、资信因素;
附表一:见后附。5.定标表格4.4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3.9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4.3.8定标委员会组长根据选票情况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
附表二注: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支持一家投标人。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直接票决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评语 |
附加直接票决定标选票表附表三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直接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定标阶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1 | ||
2 | ||
3 | ||
4 | ||
…… |
1、本表用于投票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备注:定标委员签名:日期:工程名称:(定标阶段-票数相同时定标委员会个人用表)
支持的投标人名称 | |||
票决意见 |
工程名称:(定标阶段-票数相同时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附加直接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附表四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附加投票,票决意见分别为“投票”或“不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一名投标人“投票”),票决意见为“投票”的,用“○”表示;票决意见为“不投票”,用“×”表示。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1 | ||
2 | ||
3 | ||
4 | ||
……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名称: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附表五:定标委员签名:日期: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
1 | 价格因素 | 结合监理报酬清单中的报价等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 | 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提出合理有价值的建议。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 各阶段控制目标明确,方法正确,措施得力。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方法 | 结合项目的特点合同管理、组织方法有针对性,协调计划严谨,协调方式简单易行。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检测设备、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 | 全面满足项目检测、办公及交通要求。 |
2 | 监理大纲因素 | 其它意见 |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 |
3 | 资信因素 | 监理业绩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情况。 注:1、提交业绩超过五项的,按序号顺序选择前五项。 |
4 | 资信因素 |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 | 项目总监、项目总监代表工作经验丰富;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齐全,职能组织架构图清晰,土建、机电、给排水、资料等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
116地块整体人员配置,精确到以下阶段:施工准备结算、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精装修阶段等;1.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监理技术要求》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另附)
监理阶段 | 监理阶段时间定义 | 监理人员要求 | 预估服务期限 |
施工准备阶段 | 基础(桩基、强夯、土方、降水)开工前2个月至基础开工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1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1人。 | 2个月 |
基础施工阶段 | 基础开工至正负零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 1 人,资料员1人。 | 8个月 |
主体施工阶段 | 正负零至项目竣工验收(不含精装修阶段)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2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1 人,资料员1人。 | 11个月 |
装修阶段 | 精装修施工开始至精装修通过验收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精装监理工程师1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 1 人,资料员1人。 | 10个月 |
入伙准备阶段 | 项目竣工验收至入伙 | 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2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合派 1 人,资料员1人。 | 5个月 |
保修阶段 | 入伙后至监理保修期满 | 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电监理工程师各1人,不需驻现场,但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须到达现场 | / |
备注:上表为以10万㎡为例的模板,供参考,投标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在技术标中明确更合理、科学的人员配置情况,同时也可作为成本核算价格的依据。5)室外工程施工阶段,必须配置1名园林专监。4)主体装配式施工阶段,必须配置装配式驻场专监1人。3)技术标中,监理单位根据以上两点要求,上报人员配置及架构,分阶段罗列清楚;2)总监或总代必须有1人专职驻场。1)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需要对乙方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及监理组人数进行调整;
1)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岁;3.总监的基本条件:3)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实行否决,即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监理公司有权对不称职的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行投诉,即对不称职的甲方现场工程师有权建议甲方予以更换,并上报至甲方总代表及甲方工程总监;2)乙方监理人员应熟练操作电脑;1)乙方应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对项目监理组人员进行调整;2.监理人员素质及管理要求:
1)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7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岁;4.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条件:5)遵纪守法,思维敏捷,沟通能力强,敬业精神好。4)担任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至少担任过二个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或类似专业)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3年以上;5.监理人员的基本条件: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专业水平符合工程管理要求。4)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3)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具备监理上岗工作证书;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专业水平符合要求。4)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3)具备监理上岗工作证书;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和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其他资料。(6)定标文件(5)资格审查资料(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⑤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盖单位章)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如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招标监督机构等提出复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我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核查的原件不齐全或者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除伤亡、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合法原因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情形外,如我方更换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接受贵公司1年内拒绝我方参与贵单位后续工程投标的处理。(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1.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机构人数 | 人数: | |
6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报价(元): | |
7 |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证 号 |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证 号: | |
8 | 资 质 等 级 及 证 书 号 |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 |
9 | 需要建设单位提 供的配合条件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五、资格审查资料四、监理报酬清单(注: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三、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价格清单 | ||||||
第一部分 合同综合单价包干部分 | ||||||
序号 | 物业类型 | 单位 | 建筑面积/期限 | 含税综合单价(元/㎡)或增值税税率(%) | 金额合价(元) | 备注 |
1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 ㎡ | 113,174.00 | 总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 ||
2 | 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阶段服务费 | 月 | 18.00 | 包含一名总监及符合监督站备案要求的数名专监 | ||
3 | 含税投标总价(1+2) | |||||
人民币大写: | ||||||
第二部分 备用价格清单( 按人工月工资进行报价,不计入总价) | ||||||
序号 | 人员类型 | 单位 | 数量 | 监理含税综合单价(按人月进行报价) | 监理费用 | 备注 |
1 | 总监 | 人月 | 36 | 为包含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并包干,(含增值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安装、装配式、精装修、园林市政) | 人月 | 106 | 为包含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并包干,(含增值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 | 监理员(资料员) | 人月 | 34 | 为包含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并包干,(含增值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说明: | ||||||
1、第一部分的监理服务单价需为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费用。2、第二部分为备用价格清单,不计入合同总价,其价格为包含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并包干,是项目实际监理人员偏离招标文件约定人数后变更监理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也是招标人评判投标人第一部分按面积所报价格是否合理的依据之一,故此部分单价必须与第一部分的包干综合单价存在逻辑对应关系,即第二部分各岗位人员监理费用合价需和第一部分的第1项合价相对应(正负偏离不得大于2%)。3、本价格清单表的格式不得更改。 |
(二)投标人声明格式(一)基本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
3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证明材料 | |
4 | 投标人声明 | |
5 |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网页信息打印页 | |
6 |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六、承诺书格式(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1、在监理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重新调整监理实施方案,调整后的监理实施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我方承诺不因此而调整监理酬金。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四、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进行支付和结算。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并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收尾期严格履行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贵单位将我方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贵单位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贵单位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一、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截止日期之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投标书接受中标。
八、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按招标文件写明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七、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六、我方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五、保证监理服务满足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员服务费中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和8小时工作以外)、办公费、差旅费(包括进、退场和探亲交通费)、招待费、因公受伤医疗费,以及监理单位为监理人员提供或承担的住房、医疗、保险、交通等福利待遇。4、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监理服务须达到令招标人满意的程度。如未能按合同的约定完成本监理工程的相关工作内容,或完成的工作内容未能达到约定的支付审核标准,或招标人对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未能达到约定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均视作我方对该承诺的违反,招标人可于合同酬金总额中扣减相关监理服务项目的酬金。我方对于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约定另行扣减。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我方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
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十、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贵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任何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不论结果如何,贵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致: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
一、承诺保证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报的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全部监理人员按要求时间到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并承诺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监理人员,将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投标时人员组成不满足《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要求,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我方将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表要求的经招标人批准的监理部组成人员。否则,贵单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监理合同处理,全部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且可以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四、因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足、监督不力,导致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贵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我方监理单位的责任,由此产生改造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三、为了加强贵单位与我方的沟通与协调,我方同意贵单位另行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业主监理代表)常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二、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专业性、工程的复杂性和工期的紧迫性,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监理工作任务,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贵单位认为我方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贵单位有权聘请符合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人员或单位,作为我方从事本监理工作的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或单位的费用已包括在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总额内,由我方向所聘用人员或单位支付,必要时贵单位有权从本招标项目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
一、总监理工程师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做出如下的任职承诺:致: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若我方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已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监理人自行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公司的处罚。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立项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我单位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办理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同时贵公司有权将此作为不诚信履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拒绝我方一年内参与贵公司的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的相关要求。如出现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情况,我方将在本项目立项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办理好变更手续。
⑤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方拟投入本项目各阶段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履行相应监理工作职责时将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否则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
三、若设备仪器未按我方承诺的时间内到位,我方愿意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二、我方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将本项目所需的监理设备仪器运送至现场,并设立专门存放地点,由专人管理。一、我方承诺投入的设备仪器数量及类型按照投标文件所报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投入。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七、定标文件相关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5、监理大纲。4、提供投标人拟派驻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在投标人处的所有社保证明及人员所有执业资格证书盖章复印件。3、总监监理业绩:提供拟派总监近年在已竣工的担任总监的房建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且需有拟派总监签章等)。2、提供监理总监盖章简历及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在投标人处所有社保证明。1、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二)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五)监理大纲(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六、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方法五、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方法及措施四、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技术资料九、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八、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七、监理机构设置(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岗位职责;
2022年5月招标代理(盖章):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盖章):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已由增发改投备[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廖村村116地块商住楼项目施工监理2招标公告
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82089万元。2.1.3工程建设地点:增城廖村村116地块。2.1.2工程建设规模:116地块占地约25935.20平方米,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2.3最高投标限价:218.54972万元,超过视为废标。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施工阶段:116地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总工期为1097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总工期未调整或延长期在90天内的情况下,施工阶段的监理总费用不变。2.2.3监理服务期限:(1)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如委托人提前或者延后开工时间在一年内的,配合办理116地块施工证的月费用保持不变,总费用按实际配合时间进行计算。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4其他要求: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⑥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6.发布公告的媒介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湘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020-32881995招标人: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贺工电话:020-32881995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万达广场C2栋26楼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增城低碳总部园新城创业中心15号楼1202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2149918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投标人声明2022年月日监管电话:020-32821156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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