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项目 地震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41016-3701-11565-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志宇020-221923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佳敏177931539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Report

广西LNG三期项目-地震监测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地震监测系统公开招标(WZ20241016-3701-11565-B1)招标人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LNG项目 地震监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智能微地震监测系统\MRSK2002 32位A/D 动态范围/4G 内置电池,完成近地表地震数据采集 室外作业 -40℃~70℃
1.00
包1-地震监测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 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申请。

    3.1.9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0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产品近八年(2016..1.1-2023.12.31)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使用业绩,必须有至少三家一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其中1个合同额250万及以上)。,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分项价格可隐去)。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合同号、规格型号、数量、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投用时间,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分项价格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清单、签字版技术协议等。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复印件。

    3.1.11 投标文件须对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累计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3.1.12 提供技术偏差表(格式自拟),说明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提供商务偏差表(格式自拟),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商务条款的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招标人明确答复商务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3.1.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4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15 完全按照买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 在开标结果公示完成后一周内需提供外形尺寸及接线图。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 9:00时至2024年10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0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地 址:
广州黄埔石化路239号
地 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号西粤京基大厦17层
邮 编:
510000
邮 编:
524000
联 系 人:
李志宇
联 系 人:
张佳敏
电 话:
020-22192335
电 话:
17793153957
电子邮件:
lizhiy.lp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jiam@sinopec.com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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