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部分房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发包公告
受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2024年度部分房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WH-20240710
2、项目名称:2024年度部分房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
4、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5、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134号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发包控制价(最高限价):收费标准的80%
9、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10、服务(发包)范围:2024年度部分房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包括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业务用房、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供电改造提升、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布展项目、六安市公安局街面综合警务站项目、六安(大别山)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项目、六安市检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等六个建设工程的检测服务项目,总检测费约58.81万元。
11、服务周期: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二、项目概况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业务用房、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供电改造提升、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布展项目、六安市公安局街面综合警务站项目、六安(大别山)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项目、六安市检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等六个建设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院内;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楼、综合楼及配套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80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101平方米,其中业务楼1栋3层建筑,建筑面积4613平方米;附属用房(宿舍楼)1栋6层建筑,建筑面积9488平方米。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391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配电智能化、道路等附属工程。
(2)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供电改造提升。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院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变电所一栋,总建筑面积216平方米。购置10KV高压柜14台、1600KVA千式变压器1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380V低压出线柜17台、380V低压电缆分支箱6个,敷设10KV电缆2千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布展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院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面积1171平方米,包括:原有设备设施拆除,原有建筑及装饰拆除、装饰装修、建筑外墙门窗、室外改扩建(门厅及楼梯)、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及消防改造工程、美工图文布展工程、信息化及多媒体软硬件工程及其他零星配套工程等。
(4)六安市公安局街面综合警务站项目。建设地点:国际汽车城综合警务站、东大街综合警务站、万达广场综合警务站、月亮岛综合警务站、海心沙广场综合警务站、旭辉广场综合警务站、恒大御景湾综合警务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7处街面综合警务站,总建筑面积710.26平方米。其中,拆除重建2处(国际汽车城、东大街),新建5处(万达广场、月亮岛、海心沙广场、旭辉广场、恒大御景湾),建设内容包括街面警务站建筑安装工程、室内装修及室外给排水、室外硬化铺装、挡土墙等配套设施。
(5)六安(大别山)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项目。建设地点:金寨县天堂寨防火瞭望台;建设内容:建设雷达塔楼1座,总建筑面积880平方米,高39.3米,安装天气雷达设备1套及室外配套工程。因本项目在天堂寨景区内,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充分考虑进出景区的门票、索道交通等费用,成交后不单独列支。
(6)六安市检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项目。建设地点:金安区皖西大道304号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建设内容:对技侦楼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维修,主要包括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外窗更换、消防设施更换等,及室外附属工程。
2、检测服务范围
2.1本次发包的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含标价的检测清单,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质量巡检、抽检、合同完工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质量观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质量巡查:包括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实体巡查等,重点检查参建各方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履职行为。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资料。④按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频率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检测和质量评定。并提供上述检测工作相应的成果资料。
2.2检测单位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检验评审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符合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过程检测。检测单位要按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实际检测频率、检测项目必须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最高限定费率为收费标准的80%,且项目检测总费用不超过58.81万元。(如最终测算的费用超出58.81万元,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的选用顺序为:
(1)《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文);
(2)《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文);
(3)《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4号文);
(4)《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
(5)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成交费率结算。
(6)以上均未提及的检测项目,通过发包人、成交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询价,确定检测单价。
三、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
②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③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检测服务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检测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截至发包之日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县级(含)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记录(注:供应商须针对上述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6、近五年指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发包截止时间,类似业绩提供检测合同复印件及已完成检测任务的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检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五、获取发包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发包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发包文件。
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平台下载服务费:105元/份,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etrading.cn/bszn/notice.html)。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发包文件费用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转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发包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六、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及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八、联系方式:
1、发包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刘科长 0564-3953961
2、代理机构:安徽省皖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曹工 0564-3218295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