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贤县永安乡北星村、富强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
金额
547.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zb-hlj-23006
预算金额547.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1394666356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集贤县永安乡北星村、富强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B-HLJ-23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永安乡北星村、富强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集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字【2022】13号文件《关于集贤县永安乡北星村、富强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集贤县永安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集贤县永安乡北星村、富强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对双鸭山市集贤县永安乡北星村、富强村共计1个乡镇 2个行政村 2个自然屯共 226 户居民住宅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每户建设室内排水收集管道和排水出户管道及 1套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将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处理,单套设备处理规模为 300L/d。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5479968.02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总工期287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1. 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2.按照黑建规范〔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有效的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2月23日17时至2023年3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69-4691244
招 标 人:集贤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地    址:集贤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94666356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451-82418096转8203                   
电子邮件:dhzb_hlj@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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