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eeaz00177
预算金额4183.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建新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梦0551-688525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三十二联圩丰乐河大堤桥庵至神灵沟段应急水毁修复工程安置点智能化
原项目编号:2024AEEAZ00177
原公告日期:2024-06-19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三十二联圩丰乐河大堤桥庵至神灵沟段应急水毁修复工程安置点智能化答疑1
项目编号:2024AEEAZ00177
 
一、 招标文件P58页,“人员资格”中“除拟任项目经理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机电、通信、智能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总分不超过 6 分。”
疑问: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同时是否为要求的某一个专业有3人或多个专业有3人均可得分?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本条修改为“除拟任项目经理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机电、通信、智能化、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总分不超过 6 分。某个专业或多个专业提供三人均可得分。”
答:本条内容修改为“除拟任项目经理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电子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总分不超过 6 分。具体专业详见下表,提供下表中任意相同或不同专业均可得分。”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计算机专业
名称中含有“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络”、“数字”、“智能”或“软件”文字的,物联网工程,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
电子专业
名称中含有“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络”、“数字”、“智能”或“软件”文字的,物联网工程,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
通信专业
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自动化专业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电子、仪表、自动控制、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机电一体化。
电气专业
名称中含有“电气”、“机电”或“电力”的,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工企自动化、自控、建筑环境与设备、计算机应用。

 
招标文件P58页,“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中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400 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系统、人脸采集系统、UPS电源系统、人行通道系统)。
疑问: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结合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出入口管理系统、周界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智慧社区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五方对讲、室外管网等系统;
建议本条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400 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系统、人脸采集系统、UPS电源系统、门禁系统、空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等系统)。
答:“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修改如下:
投标人业绩
 
6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00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
人员业绩
6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400万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1、人员评分业绩可与投标人评分业绩重复得分;
2、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的评审标准,都规定了“具有400万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系统、人脸采集系统、UPS电源系统、人行通道系统)”。此系统内容中,人脸采集系统属于智慧社区平台系统的附属内容,不可以单独作为基础系统;UPS电源系统只占机房工程的一小部分,通常也不单独作为基础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则在整体智能化系统中金额占比很少,施工难度低。而常规的小区智能化中占比大、难度高的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均不在评分标准的基础系统中。此种系统要求,严重背离了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怀疑是为某一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调整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00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楼宇可视对讲、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系统、机房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高得6分。注: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人员业绩的评审标准调整为“自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400万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楼宇可视对讲、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系统、机房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且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人员评分业绩可与投标人评分业绩重复得分,2、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
答:请参照本答疑第二条回复内容执行。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人员资格 除拟任项目经理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机电、通信、智能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总分不超过6分。(1)上述要求的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提供以上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3)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兼任。”。
疑问:
请明确除拟任项目经理外,项目组其他3名成员提供3个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是否得6分。
答:请参照本答疑第一条回复内容执行。
五、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人员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400万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系统、人脸采集系统、UPS电源系统、人行通道系统),且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人员评分业绩可与投标人评分业绩重复得分,2、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
疑问: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管理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就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相对于项目经理而言,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工程质量,而此处却仅以项目经理业绩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2)《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中“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人员业绩(≤6分)--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委任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业绩进行评分的,单个业绩分值不高于2分,业绩总数量不超过3个,总分值不超过6分。”已明确表明,人员业绩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本项目仅要求项目经理业绩加分具有限定性,不合理。
3)合肥近期招标的重点智能化项目相关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人员业绩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条件均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例如: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园区项目(项目预算:4183.02万元)、合肥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2458.46万元)、市精神病院康复住院楼弱电工程(项目预算:2620万元)、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智能化一期(14490万元)、合肥市属新站老年护理院、骨科和口腔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预算:8000万元)等项目(详见附件)。这些招标项目的类型、属性等均与本项目类似,对于人员业绩的评分要求设置也更加的公平公正。
4)本项目清单包含系统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机房工程UPS、信息发布系统、交换机;而评分项中投标人业绩及人员业绩要求的系统内容范围为: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系统、人脸采集系统、UPS电源系统、人行通道系统,与本项目实际建设系统内容不完全相符,建议修改为招标系统范围,修改后更为契合本项目特点。且UPS电源系统通常不单独列出,归属于机房工程中,交换机通常系统名称为计算机网络系统。
综上所述:投标人业绩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00万元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机房工程、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
人员业绩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400万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三项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机房工程、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且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人员评分业绩可与投标人评分业绩重复得分,2、资格审查业绩本项不得分。”。
答:请参照本答疑第二条回复内容执行。
六、 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要求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任意一类的得2分,满分6分。”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我司认为,除上述要求的三种体系认证证书外,在服务期限内的履约能力同样重要,本项内容是否可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提供任意一类的得2分,满分6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修改。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振宁路1号     
邮编:231200      
联系人:张建新  
电话:18214895139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编:231200
联系人:徐梦
电话:0551-68852527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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