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KQQXTGS号的房地产(房屋权证号:围场县房权证围房字第2013093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13第0664号)及地上附属建筑物和房产内涉及的动产司法拍卖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0月5日10时至2023年10月6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KQQXTGS号的房地产(房屋权证号:围场县房权证围房字第2013093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13第0664号)及地上附属建筑物和房产内涉及的动产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位置状况一般,该地段地势平坦,交通一般,附近超市、银行等公共设施一般,基础设施较完善。东至空地,西至林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使用权面积为4154.00平方米,用地范围内达到“四通一平”,地上已建成锅炉房、职工宿舍、宾馆各一座。其中锅炉房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97.38平方米,砖混结构,外墙清水墙,铁门窗,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水泥抹面刮白膏。职工宿舍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213.50平方米,砖混结构,外墙水泥抹面,部分外墙刷涂料,木门,双层铁窗,室内瓷砖地面,内墙面挂白膏,卫生间瓷砖地面,瓷砖墙面,卫生洁具齐全。宾馆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1705.60平方米。其中9740.40平方米为混合结构,总层数2层,外墙涂料,部分水泥抹面,双层铝合金窗户,室内地面部分瓷砖、部分大理石、客房内铺地毯,内墙面壁纸,顶棚石膏板吊顶,散热片取暖,房间套装门,卫生间瓷砖墙面,扣板吊顶,卫生洁具齐全。其中232.00平方米部分砖混结构、部分整体彩钢结构,二次起脊单板彩钢顶,总层数1层,部分矿棉吸音板吊顶,部分扣板吊顶,散热片取暖。三座房产整体维护及使用情况一般,工程质量较好,地基有足够承载力,未出现不均匀沉降现象,沉重墙外观未见裂缝。地上附属建筑物和房产内涉及的动产详情请见资产评估报告。
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为6200550.90元;竞买保证金:1240000.00元;每次加价幅度:10000.00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9日,在标的物存放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23年10月5日10时前报名参加竞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请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违章等其它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停车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5、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须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本公告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10月13日10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签字并确认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账号:041100092930008476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行号:102142713143。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2、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6603140870
法院监督电话:0314-752810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日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开栏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5日10时至2023年10月6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被执行人承德康乾秋狝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KQQXTGS号的房地产(房屋权证号:围场县房权证围房字第2013093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13第0664号)及地上附属建筑物和房产内涉及的动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请申请执行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华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承德康乾秋狝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他权利人(如优先购买权人等)关注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