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的结果公告
金额
120.2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5992022bcs00112
预算金额122.4万元
招标公司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王健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逮宁0356-2218439
中标公司晋城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20.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2BCS00112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 | 本项目包括环保局国控点屋面修缮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泽州一中、环保局、白马寺、南街幼儿园、自来水公司屋面维修等;基建站房建筑、电缆铺设工程:基站房建筑工程、钢结构雨蓬、白马寺国控空气监测站铺设电缆工程等。预算总额1224013.62元。 | 1 | 项 | 含税总报价:1202600(元) | 晋城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迎宾街1459号 | 91140500111200734L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 | 晋城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 朱小佳 | 20210586314051074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泽宇,张慧玲,李勇,郭艳玫,宋小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白水东街1889号
联系方式:0356-202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地 址:晋城市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356-2218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逮宁
电 话:0356-2218439
附件信息: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doc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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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0日采购代理机构: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名称: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1405992022BCS00112竞争性磋商文件
2.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投标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及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进行编制操作。请认真研读相关要求,避免由于制作失误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标书制作方面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顺利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我们对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有关事宜,现将重要事项告知如下:尊敬的潜在供应商:投标重要事项告知
2.如采购项目非远程开评标,请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提前到达开标现场,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为避免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递交时出现差错,各潜在供应商可以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过“采云直播”查看系统操作流程的视频,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二、电子投标方面5.对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投标/响应文件中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的重点和关键,投报的相关产品必须提供与品牌型号对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4.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制作。如果投标/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将导致投标无效。3.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进行制作。对于不允许在开标时进行补正的内容要特别注意,避免由于某一项内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而导致不具备投标资格。
4.由于疫情期间,各供应商应符合晋城市防疫相关措施及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由此带来的延误或者不能参加磋商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己承担。3.采购文件、评标过程以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侵害到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时,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获取采购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文件中描述不清、理解不明以及存在疑义或认为需要修正的内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1.采购文件中标黑或加粗的位置及描述,为潜在供应商特别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请认真阅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三、其他事项方面3.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操作或技术问题,请致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解决,咨询电话:400-881-7190。
二、磋商文件.........................................................................................14一、总则...............................................................................................13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第一部分磋商邀请..................................................................................5目录
八、服务费.............................................................................................26七、关于合同.........................................................................................24六、关于成交.........................................................................................24五、磋商采购程序...................................................................................1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三、响应文件.........................................................................................16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8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9十、询问和质疑.....................................................................................27九、保密和披露.....................................................................................26
项目编号:1405992022BCS00112一、项目基本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采购需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为准。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肆仟零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224013.62元)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肆仟零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224013.62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及基站站房维修改造工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上述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文件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响应文件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获取磋商文件
1.解密时间:2022年6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五、解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2日9时至9时30分。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响应的方式进行,同时需将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完成解密,集采机构不提供任何解密设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报价无效。
2.2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2.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3.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3.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特别注意事项:(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1)供应商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
5.1山西CA办理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凤台街合聚大厦13层1310室;电话:15364569120;5.数字证书办理4.主体库注册登记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3.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名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1-7190。5.3数字证书(CA)生效时限以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准,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在“山西省统一主体库”完成主体注册且通过现场核验后第二日上午9时起。5.2北京CA办理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鑫超财富广场A座1709室;电话:0356-3030006。
联系方式:0356-2218439地址:晋城市文博路北段366号名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6-2028137地址:白水东街1889号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电话:0356-2218439项目联系人:张锐3.项目联系方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n | \n(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n(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否\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为准)。\n上述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n |
\n2\n | \n电子响应文件\n | \n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n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贰份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n |
\n3\n | \n响应文件\n(资格证明文件)\n | \n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n(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n( 格式见第八部分) \n报价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n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n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三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n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n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n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n提供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n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n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n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n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n |
\n4\n | \n响应文件\n(商务技术文件)\n | \n1、开标报价一览表\n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3、项目实施方案\n4、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n5、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n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n7、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n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n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n |
\n5\n | \n保证金交纳\n | \nþ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n¨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n1、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第 包 元、第 包 元。\n2、提交形式:\n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n3、退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退还。\n |
\n6\n | \n投标有效期\n | \n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n |
\n7\n | \n政府采购\n相关政策要求\n(如涉及的话)\n | \n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n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 \n(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n(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n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n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n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n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n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n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 |
\n8\n | \n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n | \n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肆仟零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224013.62元)\n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肆仟零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224013.62元)\n |
\n9\n | \n现场勘查\n(或标前答疑会)\n | \n¨组织\n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n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nþ不组织\n |
\n10\n | \n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n | \n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n |
\n11\n | \n合同分包\n | \nþ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n□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n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n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n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XXXX。\n |
\n12\n | \n其它\n | \n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n |
\n13\n | \n解密方式\n | \nþ本次采用在线开标远程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准备好响应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n¨本次采用在线开标现场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准备好响应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完成解密;供应商未到现场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n注: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n |
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5.2通知的获取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书面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3保证金交纳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4.4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单价、合计价及各项费用。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用于供应商核算成本,除标价外所有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单计价表,响应即可。9.4.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9.4.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包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包所需的一切费用。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9.4磋商报价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4)2009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3)2018年《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2018年《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1)2018年《山西省装饰工程预算定额》9.4.5可选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9.4.7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2)一律按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清单报价。(1)按企业自身的规费标准取费;9.4.6报价编制要求(7)2021年《晋城工程造价信息》(10月份)及截止评审日的材料市场价格。(6)《关于调整2018〈计价依据〉人工单价和2011〈计价依据〉〝三项费用〞等事项的通知(第2号)》(晋建标字〔2020〕2号)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4.9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没应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8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有效期限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磋商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组建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响应文件审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8.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8.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当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A、有恶意串通的;18.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8.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其投标无效: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
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0.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0.最后报价
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综合评审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3.评审复核
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磋商保密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7.成交通知六、关于成交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8.签订合同七、关于合同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8.6合同分包28.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8.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8.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7合同转包28.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31.验收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0.预付款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9.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服务费八、服务费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32.资金支付31.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1.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保密九、保密和披露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37.质疑36.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磋商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6.询问十、询问和质疑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3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
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37.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7.2、37.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七、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37.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F.提出质疑的日期。
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7.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F.答复质疑的日期。
2、由于施工工期期限较紧,为了按照完工,部分施工需要在节假日进行;1、施工用水、电、路三通;(四)现场施工条件(三)施工地点:详见工程概况。(二)施工做法: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之施工图纸。本项目包括环保局国控点屋面修缮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泽州一中、环保局、白马寺、南街幼儿园、自来水公司屋面维修等;基建站房建筑、电缆铺设工程:基站房建筑工程、钢结构雨蓬、白马寺国控空气监测站铺设电缆工程等。预算总额1224013.62元。
工程质保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工期和质量要求(一)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肆仟零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224013.62元)二、商务要求3、施工场地平整。
四、非实质性要求:无三、实质性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款项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四)付款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
\n\n\n\n\n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若有的话)\n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n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若有的话)\n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若有的话)\n |
1、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七、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六、验收标准项目经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每天按时到岗,并签订承诺书。五、服务要求
3、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进场工程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或省级现行有关质量和验收标准,进场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证,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场,要求复验的材料必须到有资质的检验试验站进行抽检。所有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必须经业主现场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施工。2、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在施工期间,因业主及监理要求需作局部调整时,施工企业应满足采购人要求。本合同为综合总价包干,无论给定的工程量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合同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人可将这些内容计入相关工程报价中。(除改变工程量外)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规范、安装工程施工及与配套使用的系列验收规范;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试验标准及验收规范;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强制性规范标准等。
2、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1、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九、其他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之工程量清单。八、工程量清单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认可才能投入工程建设中。
说明: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4、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报价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2\n | \n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n | \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4\n | \n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三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5\n | \n良好的纳税记录\n | \n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6\n | \n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7\n | \n履行合同的能力\n | \n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n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 |
\n8\n | \n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n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n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n |
\n9\n | \n本项目的\n特定资格要求\n | \n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10\n | \n基本存款账户\n开户许可证\n | \n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11\n | \n保证金的交纳\n | \n响应文件中有提交投标保证金规定的,须按要求足额交纳,且提供真实有效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必提供)\n(1)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n(2)保证金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n(3)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保函真实有效且保证金已足额交纳的符合要求。\n |
\n12\n | \n磋商主体\n | \n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进行审查\n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如不涉及,可不必进行)\n |
\n13\n | \n供应商为中小企业\n/小微企业\n | \n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n |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其中第3、4、5、6、10项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第1、2、7、8、9、11、12、13项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n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n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n |
\n2\n | \n工 期\n | \n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工程质量\n | \n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 | \n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n |
\n5\n | \n工程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n | \n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n |
\n6\n | \n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n | \n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n |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说明: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建的工程,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磋商工程3%(监狱企业按5%计算)的价格折扣。(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
7、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þ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四、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n |
\n一、商务部分(20分)\n |
\n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1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n(1)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n1.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加1分,最高得4分; \n2.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加1分,最高得5分;\n3.近三年承担过的工程获奖情况,6分\n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获省级及以上质量优良奖的加1分、获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0.5分,最高得2分,同一工程获奖加分以最高分记,不累计。\n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获省级及以上质量优良奖的加1分、获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0.5分,最高得2分,同一工程获奖加分以最高分记,不累计。\n投标人上年度获省优秀建筑企业1分,市优秀建筑企业0.5分,最高得1分,获优秀建筑企业加分以最高分记,不累计。\n项目经理上年度获省优秀项目经理1分,市优项目经理0.5分,最高得1分,获优秀项目经理加分以最高分记,不累计。\n(2)评审标准和要求\n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结算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为准,三项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n同类工程指,维修改造工程。\n(3)工程获奖和信誉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团体评选结果文件为准,其他证明无效。\n(4)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时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该项内容将不得分。\n2、标书质量及答辩(5分) (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n(1)标书质量:(根据情况分为0.5分、1分、2分三个档次)\n1.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n2.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利于内容查找;\n3.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楚,条理清晰,表述明确,内容齐全。 \n(2)答辩:(根据现场情况分为1分、2分、3分三个档次)\n陈述标书主要内容简洁明了,条理性强,回答提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3分\n如磋商小组共同认为通过初审的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条理清晰、表述明确,无需答辩时,所有报价人的该项分值应相同。\n |
\n二、技术部分(40分)\n |
\n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n(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7分\n(2)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合理; 3分\n(3)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5分\n(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 3分\n(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3分\n(6)质量安全管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3分\n(7)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3分\n(8)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3分\n(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3分\n(10)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4分\n(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3分\n 2、评审要求\n(1)每一评审因素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60%;\n(2)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n(3)评委应对项目班子人员实际配备情况酌情打分(以提供的相关执业和岗位证书为准);\n(4)评委应对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打分理由写出书面意见。\n |
\n三、价格部分(40分)\n |
\n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有效报价,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40%×100\n |
2.工程地点:1.项目名称:一、工程概况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七部分合同文本(供参考)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5.工程承包范围:4.工程内容:3.项目编号: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项目经理:。四、项目经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发包人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承包人安装、调试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预付款六、支付方式:2.合同价格形式:。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七、履约保证金
(3)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八、合同文件构成……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九、承诺(7)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其他合同文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4)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3、承包人逾期交付工程时,每逾1日承包人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承包人不能交付工程时,承包人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承包人所交付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发包人有权拒收。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十、违约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9、发包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8、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向承包人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6、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5、发包人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十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
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3、融资业务办理银行一览表2、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1、本合同一式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1份,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主管部分各1份。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晋城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银行一览表\n | |||||
\n序号\n | \n银行名称\n | \n业务部门\n | \n办理地址\n | \n联系人\n | \n联系方式\n |
\n1\n | \n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普惠金融事业部\n | \n晋城市凤台西街55号\n | \n汪健\n | \n15303566520\n |
\n2\n | \n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公司业务部\n | \n晋城市泽州路1611号\n | \n王健\n | \n15034638886\n |
\n3\n | \n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n | \n普惠金融事业部\n | \n晋城市凤台东街255号\n | \n陈康康\n | \n18635678283\n |
\n4\n | \n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公司部\n | \n晋城市泽州路1673号\n | \n田懿垚\n | \n18803567118\n |
\n5\n | \n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普惠事业部\n | \n晋城市黄华街878号\n | \n李莎莎\n | \n0356-2035577\n |
\n6\n | \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n | \n小企业金融部\n | \n晋城市凤台西街2018号\n | \n靳杰群\n | \n15835684671\n |
\n7\n | \n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营业部\n | \n晋城市泽州路2018号\n | \n郭育松\n | \n18635604688\n |
\n8\n | \n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公司部\n | \n晋城市泽州路249号\n | \n马斌\n | \n13753638855\n |
\n9\n | \n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公司部\n | \n晋城市泽州路3869号\n | \n李晓珍\n | \n15035130511\n |
\n10\n | \n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营业部\n | \n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紫竹林大厦一、二层\n | \n李波\n | \n18935276103\n |
\n11\n | \n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n | \n普惠及小微金融部\n | \n晋城市文昌街1669号\n | \n马汝岩\n | \n18903568936\n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目录二〇二年月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页码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页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2、报价函………………………………………………………………………………………页码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资格证明文件
11、保证金交纳证明(若有的话)……………………………………………………………………页码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页码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页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页码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页码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页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商务技术文件1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页码12、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页码
7、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页码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页码5、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页码4、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页码3、项目实施方案……………………………………………………………………………………页码2、工程量清单…………………………………………………………………………………页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附件1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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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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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磋商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采购代理机构):报价函报价函格式附件2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第二包:人民币(大写)元(¥元)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元(¥元)
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府分散交易系统”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交付。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格式附件3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E-mail: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代理机构):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采购代理机构):无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附件4
保证金交纳证明保证金交纳证明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附件5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投标担保函》、编号:)彩色影印件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单号:)彩色影印件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投标保函》、编号:)彩色影印件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同时提交:我(磋商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方已委托(保证人名称/保险人名称)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保单/保函》、编号/单号:),担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大写)。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6-1银行投标保函格式保函参考格式(本格式可修改;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附件6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n\n\n\n\n粘贴《投标保函》彩色影印件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n或\n粘贴《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彩色影印件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n或\n粘贴《投标担保函》彩色影印件及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n |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至日止。一、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元(小写)整(大写)。鉴于磋商方(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为招标方的招标编号为的的磋商,我行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投标保证:致受益人(采购方):保函编号:投标保函
五、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关于被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已经司法机关裁决的生效裁判文书、被保证人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后,我方在一般保证责任前提下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1.被保证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在我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前提下向我方提起索赔:三、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在受益人已对被保证人诉讼并经审判、且被保证人全部资产被执行完毕后仍不能清偿的,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保证人(盖章):十、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诉讼管辖地为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八、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受益人再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的保证责任免除。七、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六、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致:(以下简称“被保险人”)6-2保险保单/保函格式一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中标后,因投保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响应文件与被保险人签订书面合同;(二)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截止后撤销响应文件;(一)在投标有效期内违反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而擅自修改响应文件;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磋商的过程中,发生以下列明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单(保单号:)及《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鉴于(以下简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磋商,并向保险人投保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且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退保。
邮编:公司地址:签单日期:保险人: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五)出现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可以没收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一)投保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项目磋商的过程中,发生以下列明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单(保险单号:XX)及《投标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鉴于XX(以下简称“投保人”)于XX年XX月XX日参加项目名称XX项目的磋商,并向我方投保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XX),保险金额为人民币XX元,且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退保。致:(以下简称“被保险人”)6-3保险保单/保函格式二联系电话: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的制约。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磋商之日起或保险单(单号:XX)载明的保险起期(保险起期XX年XX月XX日XX时)起(二者以后发生者为准),至招标项目签约之日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四)投保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三)磋商供应商中标后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二)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保证保函6-4保险保单/保函格式三日期:XX年XX月XX日邮政编码:地址:保险人名称:(盖章)
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响应文件;我方在磋商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根据贵方就项目,项目编号:拟参与此项磋商。现经磋商供应商申请,我方愿就磋商供应商履行磋商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保险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致(招标人):编号:
二、代偿安排6、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5、磋商供应商违反了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磋商的实质性约定;4、磋商供应商中标后不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磋商供应商中标后不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2、磋商供应商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1、该保函不设置免赔率或免赔额;四、其他约定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共天日历天。三、保函有效期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磋商供应商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签单日期:保险人(签章):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依据其解释。在本保函履行期间,贵我双方若因本保函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五、争议解决方式3、该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在保函约定的有效届满之前,除因主合同终止执行外,该保函不得撤销。2、该保函期限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致,因投标有效期延期,保函期限自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元(小写)(大写)。鉴于供应商名称(下称被保证人)拟参加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包号(若有的话)的磋商,根据该项目磋商文件,被保证人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被保证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致::保函编号:投标担保函6-5担保机构投标担保函格式
三、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供货/服务合同;1、被保证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在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责任的情形
五、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在十个工作日内代被保证人向你方支付索赔款项。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被保证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四、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2、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后第28日止(含第28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在我方收到你放与被担保人共同出具的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后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无论如何,本保函有效期至迟不超过年月日。所有索赔均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因你方原因致使被保证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被保证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被保证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七、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被保证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邮政编码: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保证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保函的生效
《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附件7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发包人:联合投标各方: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发包人(法人电子签章):承包人(法人电子签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附件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20年月日20年月日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货币:人民币/元开标报价一览表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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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项目编号\n | \n |
\n包 号\n | \n |
\n含税总报价\n | \n小写:\n |
\n含税总报价\n | \n大写:\n |
\n工 期 \n | \n |
\n工程质量\n | \n |
\n报价说明\n | \n《工程量清单》附后\n |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9日期:年月日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附件10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注:成交通知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附件13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1
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和同类型工程业绩资料影印件。项目经理简历表14-1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格式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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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项目经理\n证书证号\n | \n | ||||
\n已完成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n | |||||
\n建设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建设规模\n | \n开竣工日期\n | \n合同工期\n | \n工程质量\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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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14-2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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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附件1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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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合同名称\n | \n施工单位\n | \n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 | \n签署日期\n | \n合同金额\n | \n项目结算\n凭证类型\n | \n结算凭证金额 \n |
\n1\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2\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3\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②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工程类型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等影印件。
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工程类样本)附件17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表第二次报价表格式(磋商后,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填报)附件16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
\n项目编号\n | \n | |
\n包 号\n | \n | |
\n第二次报价\n(单位:元)\n | \n小写\n | \n |
\n第二次报价\n(单位:元)\n | \n大写\n | \n |
\n报价日期\n | \n | |
\n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n |
\n项目名称\n | \n | \n采购单位\n | \n | \n采购方式\n | \n | ||||||
\n项目编号\n | \n | \n供应商\n | \n | \n合同金额\n | \n | ||||||
\n验收时间\n | \n | \n验收地点\n | \n | \n验收组织形式\n | \n□自行组织验收\n□邀请相关专家验收\n□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n | ||||||
\n分期验收\n | \n是□ 否□\n | \n分期情况\n | \n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n | ||||||||
\n验收内容\n | \n工程质量标准\n | \n工期进度\n | \n人员、设备\n配备情况\n | \n安全标准\n | \n服务承诺实现\n | \n合同履约时间、\n地点、方式\n | |||||
\n验收内容\n | \n合 格□\n 不合格□\n | \n按 时□\n 不按时□\n | \n合 格□\n 不合格□\n | \n合 格□\n不合格□\n | \n合 格□\n不合格□\n | \n合 格□\n 不合格□\n | |||||
\n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n | \n | ||||||||||
\n存在问题\n和改进意见\n | \n | ||||||||||
\n最终结论\n | \n合 格□ 不合格□\n | ||||||||||
\n验收小组\n成员签字\n | \n(不少于3人)\n | ||||||||||
\n采购单位\n | \n供应商\n | ||||||||||
\n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n | \n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n |
说明: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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