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给排水设备类、BAS设备、风管、型钢支架、多联机空调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djw2024-5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给排水设备类、BAS设备、风管、型钢支架、多联机空调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公告
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
给排水设备类、BAS设备、风管、型钢支架、多联机空调
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4-56
1.采购条件
1.1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公司关于新建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项目站后工程GQNY-2标工程(给排水设备类、BAS设备、风管、型钢支架、多联机空调)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3】第228号、【2023】第307号、【2024】第81号、【2024】第42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GQNY-2标项目经理部作为采购人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白云站(含)至广州北站(不含)段(里程DK4+115~DK26+223.782)范围内全部站后工程,设计范围线路正线全长22.006km。全线新设广州白云湖站、江高站以及神山站共计3个车站,区间房屋4座,包括雨水泵房2座,警务区1座,单身宿舍1座。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GQNY-2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工程管理目标:“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给排水设备类、BAS设备、风管、型钢支架、多联机空调,共五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包件:给排水设备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谈判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1.3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物资相应的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及时提供服务。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拟提供物资质量有保证(提供报价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报告,其中排污泵和潜污泵要提供第3方检测报告),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3.1.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关键页或结算证明资料)。
3.1.7 履约信用要求: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报价。
3.1.9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包件:BAS设备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谈判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1.3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物资相应的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及时提供服务。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拟提供物资质量有保证(提供报价主要产品1BAS工作站:合格证和CE认证(生产厂家);2BAS控制柜、模块箱: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生产厂家);3BAS模块:如为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和CE认证;(生产厂家);4传感器:合格证和CE认证或第3方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以上4项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3.1.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关键页或结算证明资料)。
3.1.7 履约信用要求: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报价。
3.1.9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包件:风管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谈判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1.3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物资相应的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及时提供服务。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拟提供物资质量有保证(提供报价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钢板提供材质报告,同时提供第3方检测报告),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3.1.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关键页或结算证明资料)。
3.1.7 履约信用要求: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报价。
3.1.9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包件:型钢支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谈判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1.3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物资相应的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及时提供服务。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拟提供物资质量有保证(型钢提供材质报告(钢材厂家);综合抗震支架提供合格证(生产厂家)、材质报告(钢材厂家);同时提供第3方检测报告报价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3.1.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关键页或结算证明资料)。
3.1.7 履约信用要求: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报价。
3.1.9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包件:多联机空调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响应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1.2许可和认证:谈判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
3.1.3供应能力:具备符合要求的物资相应的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及时提供服务。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拟提供物资质量有保证(提供ccc 认证或第3方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3.1.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关键页或结算证明资料)。
3.1.7 履约信用要求: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不良公示信息,响应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
3.1.8 其他要求: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报价。
3.1.9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6月11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响应,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应于2024年6月11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 格式《响应申请表》(公告附件 2)及其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单位。
4.3 采购单位收到申请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响应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各响应人务必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响应报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人放弃响应。
5.2各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用线上开启。。
5.3推荐各响应人选择使用“谈判后自动解锁”功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谈判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 采购人及组织单位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GQNY-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新华大街61号欧时快捷酒店3楼中铁电气化局
联系人:王建军
电 话:188 0000 6250
邮 箱:18800006250@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杨磊
电 话:010-88246684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响应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站后工程GQNY-2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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