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新区烧结混合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炼铁厂新区烧结混合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C2024-GC006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新区烧结混合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
(二)技术要求:设计及施工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招标内容: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采取EPC总承包的方式完成炼铁厂新区烧结混合区域新增湿式除尘器改造项目,投标单位包工包料。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2月2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8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二十五天。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五年内具有1份类似相关工程业绩(钢铁企业内湿式除尘)。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不得为零。
(六)公司注册时间不得低于5年。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下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供近五年内具有1份类似相关工程业绩(钢铁企业内湿式除尘),提供合同首尾页、体现工程概况页,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ongchengguanlibu@pxsteel.com)。
四、投标方式
(一)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万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二)投标单位可在招标邀请函(说明书)要求的付款、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基础上,本着利于招标单位原则进行自由填报,招标单位将按资金占用费进行折算评标。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邮编:332500。
(三)联系人:邓工18870219491;匡工18870215197。
(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0792-6327149。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特授权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贵公司(项目名称)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邮箱号:必填)接收、发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必填)。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不能填法人)_
电话:__________ 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签署时间:(必填)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