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1.3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y006277
预算金额41.3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惠芳13829378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大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女士0762-3110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CY006277
标段/包名称
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招标
标段/包编号
YCY006277
有效起始日期
2024-11-04
有效截止日期
2024-11-11
公告附件
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C2410G04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331503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价最高投标限价:41.331503 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3、资质要求: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证书在该企业注册,及提供在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在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本人在投标函中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于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凭合格的报名资料现场购买或汇款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 298 号 1 号行政楼111 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 298 号 1 号行政楼 111 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丰江发电公司实训基地边界围墙护坡塌方抢险整修项目
 
1.2 招标编号:GDDC2410G048
 
1.3 招标范围:
 
  混凝土挡土墙、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和路灯照明组成的市政工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
1.4 标段划分:无
 
1.5 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 298 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内。
1.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
 
1.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2 获取方式:现场方式购买或者汇款方式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获取时间
内凭合格的报名资料现场购买或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采用现场方式购买的,请投标人代表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合格的报名资料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前往河源市大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中山大道 1 号河源广场 C 栋 511B 室)购买招标文件; 2)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的,请投标人于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合格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和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dachuancpa@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原件邮寄到河源市大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件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中山大道 1 号河源广场 C栋 511B 室;收件人:袁女士;电话:0762-3110000)。
招标文件费的汇款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源市大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
账户号码:4405 0174 8301 0000 0993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提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和汇款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且报名资料原件寄出后,需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收件情况。收取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未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资料到邮箱和联系确认收件情况,由此导致文件资料提供不齐、不符合要求或文件资料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的将可能将被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 合格的报名资料要求: 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建议参考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格式),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是授权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格式自拟,建议参考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格式),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登记表(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BT2szZoyQwUDK3DOvVFmQ?pwd=tifh);
注:以上资料用 A4 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2.5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www.gdycy.com)平台网站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
 
4.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4.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GDDC2410G048)。
 
4.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4.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
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河源市大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4405 0174 8644 0000 12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 298 号                             
 
   联 系 人:陈惠芳                             
 
   电   话:13829378218                              
 
   电子邮件:22843089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大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源市源城区中山大道 1 号河源广场 C 栋 511B 室
 
   联 系 人: 袁欢
 
   电   话: 0762-3110000
 
   电子邮件: dachuancp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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