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3年FAS气瓶送检服务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为温州轨道交通S1线车站、工作井、变电所及车辆段场范围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的储气瓶和启动瓶及其附属设备(附属设备包含瓶头阀、电磁阀、压力表等)、备用瓶、灭火剂等提供检测、充装服务。包含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IG541灭火剂储存钢瓶、启动装置、无管网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等设备的瓶组预检、瓶组拆卸、备用系统替换安装、气瓶检测、药剂充装、备用系统拆卸、瓶组运输、瓶组安装、系统调试、报废气瓶更换等服务。
2、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R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最终验收后进入3年的质保期。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R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R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R(1)资质要求: 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R(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灭火系统气瓶检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发票金额累加。合同须体现服务内容,如不能体现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采购人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R(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年 月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R(5)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4日17时3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4月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4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03B室递交纸质文件,联系人:罗女士,电话:0577-89727207)。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3B室(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 0577-8972720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电 话: 0577-89727122
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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