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8.7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lbqt2023015
预算金额68.78万元
招标公司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荣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波13365576464
中标公司合肥市极点科技有限公司68.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2023015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极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988 号和昌中心 A 座 1901-1903 室、1910-1912室
中标金额:68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靳小超(组长)、汤英文、魏凤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收费金额8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33655764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汽车总站院内
联系方式:张荣庆 1385577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王波:13365576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 话: 133655764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EP-LBQT2023015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极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988 号和昌中心 A 座 1901-1903 室、1910-1912室
中标金额:68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品 牌:极点科技、正德友邦等 规格型号:WKCL-25-2-JDJ2 、JDZB-30、OBD EPS/90 等 数 量:一批 单 价:6878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靳小超(组长)、汤英文、魏凤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收费金额8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33655764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汽车总站院内
联系方式:张荣庆 1385577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王波:13365576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 话: 133655764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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