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80379
计 划 编 号:ZCB20180342
甲 方: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乙 方:北京一窗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80379大庆市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三位一体一窗式政务改革服务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_20180379____________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三位一体一窗式政务改革服务咨询___________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三位一体一窗式政务咨询 | 通过国家级专家、院长级专家、高级研究员、中级研究员及外聘专家的培训、改革设计、实施,实现一窗式政务改革、社会综合治理2大工程业务咨询,全面推动大庆高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知识库智能管理、综合受理等软件)的信息数据业务流支撑 | 1项 | 1 | 1660000.00 | 1660000.00 | 2019-06-30 | ||||
合计 | 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1、高新三位一体模式的总体规划和配套机制建设
通过深入结合高新区实际,在全省总体设计的大框架和大背景下,在前期的总体规划的设计指导下,不断实践和不断迭代递进,逐步形成大庆的高新模式,为黑龙江和全国的政务服务在模式、机制、制度、标准、举措、成果、信息化等方面贡献理论和实践样本。
2、创新政务服务生态建设,构建高新区“公共服务+”的生态体系:
业务层,重点突破关键业务领域,解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整体营商环境服务,解决高新区办件量大面广的关键痛点,完善受理审批监管联动的三位一体社会治理环境。
环境层,建立国家和省市级的重点部门的连接,营造良好的外部空间。
信息数据层,在高新政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三位一体一窗式智慧平台的信息数据资源融合,提炼核心应用场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
学术层,围绕高新区模式,建立研究、教学、实践和推广基地。
3、高新三位一体模式的品牌打造和影响力构建
通过品牌策划、论坛峰会、宣传推介、模式推广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用1`2年时间,打造领跑全省,国内知名的高新政务模式。
4、实施、构建“营商环境”领域的重点系统
通过对政策趋势、技术走向、模式创新等专业研判,指导、提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在项目落地方面的实施建议、总体定位、方案设计、操作流程等。
按照“创新探索、实用为先、有序开展、小步快走”的基本原则,初步确定构建6大体系。
● 设计全区的“一窗”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受审分离;推进业务融合引领三位一体信息化平台落地。
● 企业全生命周期主动式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全套档案和画像,追踪落户后的发展成长轨迹,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
● “服务—监管—执法”三位一体的社会综治管理体系:围绕放得开、管的牢、服的优、搞的活,减前置、减事项、减事权、减流程、减证明,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
● 信用引导公民向善和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体系:围绕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银行、互联网等共享数据,创建公民和企业的信用模型,建立企业和公民诸如政策补贴、税收返还等市场和社会行为的信用应用关联模型。
● 建立社区的创新运营体系:梳理社区服务百姓的公共服务事项,创新社区服务老百姓的运营体系,开展社区服务的市场化运行试点,建立一体化的社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 数据服务公民、企业和经济发展的运行体系: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政府层面重点围绕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方面建立数据集;公民和企业层面主要围绕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角度建立数据集。
5、整合国内“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核心专家
通过专题讲座、调研考察、问诊咨询等方式,组织业内核心专家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谋划策、宣传推介;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大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体业务和信息化项目服务进行驻场服务;对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培养。
6、探索数据开放运营模式
梳理数据开放目录,制定数据开放运行机制和制度,建立数据归集和开放平台,疏通政府与企业的数据连接通道,建设数据开放运营团队,促进政府数据的合理配置。
7、构建智慧高新政府
构建感知、融合、共享、协同、智能的高新智慧政府新形态。在网格化社会综治基础体系的基础上,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区块链等技术,解决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技术融合和层级融合,促进政府内部管理和政务服务产生大协同,实现营商环境能力、公共政策能力、社会治理能力、民生服务能力的增长。
8、以上三位一体一窗式政务服务详见《一窗式政务服务成果清单》、《社会综合治理咨询成果清单》,具体如下:
1、高新三位一体模式的总体规划和配套机制建设
通过深入结合高新区实际,在全省总体设计的大框架和大背景下,在前期的总体规划的设计指导下,不断实践和不断迭代递进,逐步形成大庆的高新模式,为黑龙江和全国的政务服务在模式、机制、制度、标准、举措、成果、信息化等方面贡献理论和实践样本。
2、创新政务服务生态建设,构建高新区“公共服务+”的生态体系:
业务层,重点突破关键业务领域,解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整体营商环境服务,解决高新区办件量大面广的关键痛点,完善受理审批监管联动的三位一体社会治理环境。
环境层,建立国家和省市级的重点部门的连接,营造良好的外部空间。
信息数据层,在高新政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三位一体一窗式智慧平台的信息数据资源融合,提炼核心应用场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
学术层,围绕高新区模式,建立研究、教学、实践和推广基地。
3、高新三位一体模式的品牌打造和影响力构建
通过品牌策划、论坛峰会、宣传推介、模式推广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用1`2年时间,打造领跑全省,国内知名的高新政务模式。
4、实施、构建“营商环境”领域的重点系统
通过对政策趋势、技术走向、模式创新等专业研判,指导、提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在项目落地方面的实施建议、总体定位、方案设计、操作流程等。
按照“创新探索、实用为先、有序开展、小步快走”的基本原则,初步确定构建6大体系。
● 设计全区的“一窗”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受审分离;推进业务融合引领三位一体信息化平台落地。
● 企业全生命周期主动式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全套档案和画像,追踪落户后的发展成长轨迹,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
● “服务—监管—执法”三位一体的社会综治管理体系:围绕放得开、管的牢、服的优、搞的活,减前置、减事项、减事权、减流程、减证明,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
● 信用引导公民向善和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体系:围绕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银行、互联网等共享数据,创建公民和企业的信用模型,建立企业和公民诸如政策补贴、税收返还等市场和社会行为的信用应用关联模型。
● 建立社区的创新运营体系:梳理社区服务百姓的公共服务事项,创新社区服务老百姓的运营体系,开展社区服务的市场化运行试点,建立一体化的社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 数据服务公民、企业和经济发展的运行体系: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政府层面重点围绕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方面建立数据集;公民和企业层面主要围绕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角度建立数据集。
5、整合国内“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核心专家
通过专题讲座、调研考察、问诊咨询等方式,组织业内核心专家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谋划策、宣传推介;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大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体业务和信息化项目服务进行驻场服务;对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培养。
6、探索数据开放运营模式
梳理数据开放目录,制定数据开放运行机制和制度,建立数据归集和开放平台,疏通政府与企业的数据连接通道,建设数据开放运营团队,促进政府数据的合理配置。
7、构建智慧高新政府
构建感知、融合、共享、协同、智能的高新智慧政府新形态。在网格化社会综治基础体系的基础上,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区块链等技术,解决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技术融合和层级融合,促进政府内部管理和政务服务产生大协同,实现营商环境能力、公共政策能力、社会治理能力、民生服务能力的增长。
8、以上三位一体一窗式政务服务详见《一窗式政务服务成果清单》、《社会综合治理咨询成果清单》.
(二)服务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2018年底前,达到大庆高新区级及5社区全面政务一窗式。
社会综合治理履行时间:一窗式政务改革完成后,2020年4月底前,达到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联动。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合同额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20%;2018年12月项目第一次阶段验收合格,并履行完相应手续后,支付合同额40%;2019年6月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履行完相应手续后,支付合同额40%。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对履约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方可签订合同。
户 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银行:大庆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0905063509249002805-000000003
行号:102265006356
6、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文件格式或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08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1、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项下知悉的对方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应当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期限为长期。
3、三位一体改革成果需要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为改革成果承担50%的责任,其中
(1)甲方责任
A. 提供乙方作业所需资料和工作环境,并为乙方专家营造项目所需的沟通、培训和实施等软环境。
B. 建立甲方支撑项目所需的改革团队,拟定提升计划、内容、执行策略和督导落地成果
C. 负责改革中部门宣贯文件的贯彻,确保改革中思想和行动的高度一致。
D. 在改革中,如设计信息化和业务的难点和堵点,配合乙方专家组进行障碍清除。
E. 做好乙方专家团队的后勤保障工作。
F. 甲方的支撑团队须全面贯彻高新改革的目标、计划,适时检查成果落地情况,及时纠偏,并对成果持续不断的迭代优化。
(2)乙方责任
A. 乙方确保按计划达成既定目标,配备强有力的顾问和执行人员,按计划持续推进
B. 与黑龙江省、大庆市等外部环境高度协同,与大庆高新区产业转型优化服务的整体目标高度一致。
C. 计划的变更和调整需与甲方充分沟通论证,并得到甲方的认同方可执行。
D. 执行工作例会给出周计划和总结,并严格按照计划达成每周的绩效指标。
E. 项目遇到的阻力和推进难题,需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
F. 乙方的成果应具有落地和实操性,并保持成果的不断迭代和优化。
4、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造成成果延期提交及成果未通过验收的,
(1)未造成实际损失的,双方友好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协商会议纪要生效日为起点,在5工作日内补充业务人员、配套相关资源等,到位后继续推进
(2)造成实际损失的,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采取支付违约金,变更咨询服务期限和成果约定,重新签订内容约定协议后,补救推进。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双方采用项目终止、变更等措施。
5、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为名从事任何损害双方名誉的活动,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大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火炬新街33号
法定代表人:张柏玲
授权委托代理人:张柏玲
电话:0459-6280200
传真:0459-8109777
邮政编码:163300
签订地点:大庆市
签订日期:2018-04-28
乙方:北京一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2号01层A077室
法定代表人: 俞长丽
授权委托代理人:俞长丽
电话:010-68860010
传真:010-68866070
邮政编码:100085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账号:110925012110301
签订日期:2018-04-26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