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QH-2023-ZX-016]资溪县嵩市镇国道至魏家道路、桥梁改造工程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全称): 资溪县嵩市镇人民政
府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全称):江西全业信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就资溪县嵩市镇国道至魏家道路、桥梁改造工 程本协议约定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资溪县嵩市镇国道至魏家道路、桥梁改造
工程
2.工程地点: 资溪县嵩市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府办字(2022)49 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资溪县嵩市镇国道至魏家道路、桥梁改
造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及预算所包含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2.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3.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 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 数为准。
三、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价款:
人民币(大写) 贰佰贰拾玖万陆仟玖佰(¥:2296900
元)。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资溪县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 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3.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 证金(合同价的 10%)的或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 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除外):按工程总结算价的 3% 交 纳,项目竣工验收壹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 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五、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 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 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 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 离的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的,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甲方对本合同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八、本责任书一式份,甲、乙方执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该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 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 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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