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镇工业集中区道路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经新建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新建镇工业集中区道路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9日
2.4合同估算价:22万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新建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4时 00分,地点为:新建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5.4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伍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3202232201201000049513;开户行:宜兴农商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缴纳,不支持现金,保证金缴纳需备注该工程名称)。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注:投标人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退款收据,开标后统一递交招标人)。
5.5报名单位如未能按时参加发包方的公开招标现场开标会,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2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新建镇华亚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87281803
2023年2月28 日
经新建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新建镇工业集中区道路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9日
2.4合同估算价:22万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新建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4时 00分,地点为:新建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⑤营业执照(副本);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5.4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伍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3202232201201000049513;开户行:宜兴农商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缴纳,不支持现金,保证金缴纳需备注该工程名称)。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注:投标人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退款收据,开标后统一递交招标人)。
5.5报名单位如未能按时参加发包方的公开招标现场开标会,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2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新建镇华亚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87281803
2023年2月28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