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明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破碎路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拟实施四明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破碎路面维修项目。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四明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破碎路面维修项目。
1.2工程地点:射阳县四明镇境内。
1.3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四明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破碎路面维修项目等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80550.08元。
1.6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已落实。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2业绩要求:无。
2.5.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76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3.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四、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审计工作付至审计价的80%(包含以前支付);如未审计,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含以前支付);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4.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8:30-11:30,下午14:30-17:30。
7.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邮箱号:1589405550@qq.com)。
7.4、招标文件材料费500.00元,售后不退。
7.5、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材料费截图(备注好单位名称及投标标段名称)。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四明路
联 系 人:张长江
联系电话:182603387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506-1-2号
联系人:陈 骥
联系电话:17388488882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四明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破碎路面维修项目。
1.2工程地点:射阳县四明镇境内。
1.3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四明镇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破碎路面维修项目等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80550.08元。
1.6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已落实。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2业绩要求:无。
2.5.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76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3.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四、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审计工作付至审计价的80%(包含以前支付);如未审计,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含以前支付);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4.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8:30-11:30,下午14:30-17:30。
7.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邮箱号:1589405550@qq.com)。
7.4、招标文件材料费500.00元,售后不退。
7.5、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材料费截图(备注好单位名称及投标标段名称)。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四明路
联 系 人:张长江
联系电话:182603387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506-1-2号
联系人:陈 骥
联系电话:1738848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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