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开竞争性谈判铁路应急智能电瓶车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D-2024-1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开竞争性谈判铁路应急智能电瓶车采购公告采购人为呼和浩特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智能电瓶车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号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 (单价,不含税价) 备注
1 1 铁路应急智能电瓶车 台 3 成交后30天内 呼和浩特 27000.00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价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 09:30至2024年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15:00,地点为呼和浩特供电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薛屹
电 话: 22445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