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丽菊0319-52511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沙审批审[2023]138号,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2023]26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以 沙审批审[2023]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沙河财政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沙河市水毁桥梁恢复重建工程位于沙河市,共涉及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册井镇、柴关乡、桥东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均在原路上复修,不涉及新增用地。改建及维修加固桥涵共11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工程实施、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共涉及5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蝉房乡、刘石岗镇、綦村镇、册井镇、柴关乡、桥东街道办事处。 2.4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2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之日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具备附件 1 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5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投标人与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监理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4 00:002023-11-30 23:59 ,登录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沙河市人民大街91号 地址: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 区 4 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段丽刚 联系人: 徐丽菊
电话: 0319-8788595 电话: 0319-525110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gaoda@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