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A3302010220000256018001]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1天
金额
18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330200-04-01-950726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杜朝雄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崇珊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4
公告正文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A3302010220000256018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1-22 11: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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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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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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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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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330200-04-01-9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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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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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杜朝雄
电话:0574-8388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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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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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
电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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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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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南起鄞州区姜村站,北至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主要经过下应片区、鄞州高教园区、南部商务区、钟公庙、海曙段塘、丽园路沿线、青林湾、江北姚江生活区和洪塘片区。线路全长约23.30千米,均为地下线,设19座车站,其中9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78米。线路南端设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洪塘停车场一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其中改造一座,新建一座(与7号线合建)。本工程线路控制中心接入拟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2.3计划工期:306日历天(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800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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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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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道路、绿地恢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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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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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南起鄞州区姜村站,北至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主要经过下应片区、鄞州高教园区、南部商务区、钟公庙、海曙段塘、丽园路沿线、青林湾、江北姚江生活区和洪塘片区。线路全长约23.30千米,均为地下线,设19座车站,其中9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78米。线路南端设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洪塘停车场一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其中改造一座,新建一座(与7号线合建)。本工程线路控制中心接入拟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2.3计划工期:306日历天(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2.4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800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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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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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3.14公里,均为地下线,设车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为1.27公里,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为下应南车辆段和后张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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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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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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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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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洋市河公园(一期)及部分绿地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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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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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0102200002560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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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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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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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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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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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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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境外承包合同)。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5其他要求:3.5.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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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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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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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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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1-22至2025-02-24,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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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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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2-24,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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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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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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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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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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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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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18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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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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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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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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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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