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区碑、界碑设置和界桩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区碑、界碑设置和界桩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年11月2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G2022111601
项目名称: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区碑、界碑设置和界桩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405.04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每个区碑设置不超过55445.14元、每个界碑设置不超过12700.65元和每个界桩安装不超过169.39元。
采购需求:
(1)区碑设置:在流口镇公路边设置1个区碑,钢筋砼结构,“碑面长方形+基座”,碑面长度不小于405厘米、高不小于150厘米、厚度不小于25厘米,大理石贴面,在正面雕刻后用红色文字标出:“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名称、在其下方标注英文,下部标注“安徽省人民政府”和“2022年7月20日”。背面简要介绍大鲵自然保护区概况,包括:位置、地理坐标、面积、主要保护对象和功能区划图等。碑基用C15砼浇筑后用大理石贴面,基坑为500×100×50cm。
(2)界碑设置 :在休宁县流口镇、汪村镇、鹤城乡和祁门县凫峰镇交通路口、重要分界点、人们活动频繁处设置界碑6个。 界碑为钢筋砼结构,规格为长250×宽150×厚20厘米,大理石贴面,在正面雕刻后用红色文字标出:“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名称、“界碑”、“设立单位”和“立碑时间”,上部标注“编号:XX号”。埋入地下50厘米,碑基用C15砼浇筑,基坑为300×200×50cm。
(3)界桩安装 :在保护区边界负责案装400个保护区界桩(界桩已另行采购,本次仅负责安装)。界桩为采用热浸镀锌法钢管制作(直径16.50厘米、长度160厘米,顶端钢板焊接闭合),埋入地下40cm。桩基用C15砼浇筑,基坑深50cm,直径30c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0点00分至2022年1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林业局3018室
联系人:江 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林业局3018室
联系人:江 工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林业局三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鹤城乡、汪村镇、流口镇和祁门县凫峰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请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递交投标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谈判结束后由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275055053@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7511647)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林业局
地 址:休宁县政务新区交通大楼3楼
联系方式:0559-75182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559-7518206
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区碑、界碑设置和界桩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年11月2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G2022111601
项目名称: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区碑、界碑设置和界桩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405.04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每个区碑设置不超过55445.14元、每个界碑设置不超过12700.65元和每个界桩安装不超过169.39元。
采购需求:
(1)区碑设置:在流口镇公路边设置1个区碑,钢筋砼结构,“碑面长方形+基座”,碑面长度不小于405厘米、高不小于150厘米、厚度不小于25厘米,大理石贴面,在正面雕刻后用红色文字标出:“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名称、在其下方标注英文,下部标注“安徽省人民政府”和“2022年7月20日”。背面简要介绍大鲵自然保护区概况,包括:位置、地理坐标、面积、主要保护对象和功能区划图等。碑基用C15砼浇筑后用大理石贴面,基坑为500×100×50cm。
(2)界碑设置 :在休宁县流口镇、汪村镇、鹤城乡和祁门县凫峰镇交通路口、重要分界点、人们活动频繁处设置界碑6个。 界碑为钢筋砼结构,规格为长250×宽150×厚20厘米,大理石贴面,在正面雕刻后用红色文字标出:“安徽黄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名称、“界碑”、“设立单位”和“立碑时间”,上部标注“编号:XX号”。埋入地下50厘米,碑基用C15砼浇筑,基坑为300×200×50cm。
(3)界桩安装 :在保护区边界负责案装400个保护区界桩(界桩已另行采购,本次仅负责安装)。界桩为采用热浸镀锌法钢管制作(直径16.50厘米、长度160厘米,顶端钢板焊接闭合),埋入地下40cm。桩基用C15砼浇筑,基坑深50cm,直径30c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0点00分至2022年1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林业局3018室
联系人:江 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林业局3018室
联系人:江 工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林业局三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鹤城乡、汪村镇、流口镇和祁门县凫峰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请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递交投标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谈判结束后由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275055053@qq.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7511647)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林业局
地 址:休宁县政务新区交通大楼3楼
联系方式:0559-75182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559-751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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