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内容 |
项目名称 |
慈溪市兴合农资配送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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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 |
31.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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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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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慈溪市兴合农资配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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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六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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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俞栋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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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5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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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77230487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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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化肥、农膜、农机、农具、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工原料、建筑材料、钢材、水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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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
2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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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数量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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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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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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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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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 |
255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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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市甬丰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 |
245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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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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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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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14,623,886.60元 |
398,597.50元 |
676,892.06元 |
394,265.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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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17,681,697.25元 |
- |
663,253.56元 |
573,009.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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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26,567,375.50元 |
1,123.38 |
585,343.94元 |
465,650.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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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慈溪安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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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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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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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
10,938,787.63 |
168,022.61 |
168,02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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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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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表 |
46,365,680.14 |
39,162,483.16 |
7,203,19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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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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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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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式 |
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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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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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慈溪市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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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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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对应评估价格 |
31.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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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慈溪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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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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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批复文号:慈供销[2021]5号 批复主要内容:同意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6%股权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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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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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慈溪市浒山街道朱家桥路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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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陈菊蓬 |
注册资本 |
77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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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成立日期 |
1998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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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713362618U(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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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建设;投资举办市场;农产品、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品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再生资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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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股权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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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完成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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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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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经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核定总资产27,008,488.55元。采用成本法确定的慈溪市兴合农资配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272,224.23元,则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所持6%股权底价确定为316,333.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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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项揭示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经资产评估,核定的公司总资产为27,008,488.55元,总负债为21,736,264.32元,净资产为5,272,224.23元。根据资产评估公司采用成本法评估,慈溪市兴合农资配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272,224.23元。 2、根据兴合农资公司提供的对外投资资料及慈安联会专审字(2021)第2-016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兴合农资公司有下属7家连锁店和1家参股的合作社,其中3家连锁店已吊销(慈溪兴合二节农资有限公司、慈溪兴合范市农资有限公司、慈溪兴合秋岳农资有限公司)、5家连锁店或合作社存续(慈溪游源农资有限公司、慈溪兴合水云浦农资有限公司、慈溪市泽农植保专业合作社、慈溪兴合江南农资有限公司、慈溪经济开发区兴合如军农资有限公司)。该类连锁店系兴合农资公司与自然人共同出面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兴合农资公司预收取连锁店26万元,列支其它应付款26万元。 3、应收款项中,根据2015年9月30日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宁波甬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兴合农资公司资产界定转让协议书反映,应收账款中有283052.58元应由原股东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担。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款项尚有171839.71元未收回,也未按照资产界定转让协议书将上述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调整为向原股东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收取,本次评估暂以清查调整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此外,除应收王伟义货款590911.29元确定无法收回,本次评估为零外,应收款项中其他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部分已起诉至人民法院并取得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或判决书,截止评估基准日兴合农资公司未收回相应款项,亦未计提坏账准备,但尚存在收回的可能性,本次评估上述应收款项暂以清查调整后的账而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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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预披露时间: |
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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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四海资产经营公司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