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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 | 创建日期: | 2019-10-22 15:53:53 | |||||||||||||||||||||||||||||||||||||||||||||||||||||||||||||||||||||||||||||||||||||||||||||||||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招标编号:CTZB20190890)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情况如下: 评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13时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标包1
标包2
标包3
公示期: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联系人:马丽霞、顾凯华 联系方式:15216653873、021-62267100 邮箱地址: 421391356@qq.com 异议提出要求,具体如下:“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 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①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②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③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 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④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⑤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⑥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①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②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招标人: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