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0723210200008159-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蓝石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佳钰188031333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10723210200008159-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八宝山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南区社会化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8 14:38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qjzbgg/t20231218_1554700.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在八宝山社区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运营保障,在体现八宝山特色的同时,为辖区群众及未成年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各类人群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得利用文化设施,提供淫秽、迷信、赌毒等法律禁止或内容不健康的服务。
更正为:
供应商应在八宝山街道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运营保障,在体现八宝山特色的同时,为辖区群众及未成年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各类人群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得利用文化设施,提供淫秽、迷信、赌毒等法律禁止或内容不健康的服务。
事项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第10条”:
10、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每年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200场次,其中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辅导培训、电影放映、公益展览、读书活动、公益讲座、文艺演出等。供应商应引入专家、艺术家等知名人士以及高端品牌活动等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文化活动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文化团队品牌示范性。
更正为:
10、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每年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200场次,其中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辅导培训、电影放映、公益展览、读书活动、公益讲座、文艺演出等8场以上专业文化演出。供应商应引入专家、艺术家等知名人士以及高端品牌活动等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文化活动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文化团队品牌示范性。
事项三: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第11条”:
11、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应提供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还应包括:广播电视收听观看、无线wifi网络,并提供存包、饮用水、雨伞租借、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设置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更正为:
11、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应提供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还应包括:图书采购、广播电视收听观看、无线wifi网络,并提供存包、饮用水、雨伞租借、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设置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事项四: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第14条”:
14、供应商负责社会化运营的八宝山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至少配置1名场馆经理、6名馆员、1名媒体发布人员以及1名保洁人员。
更正为:
14、供应商负责社会化运营的八宝山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至少配置1名场馆经理、3名馆员、1名活动策划人员、1名媒体发布人员以及1名保洁人员。
事项五: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中“ 第一条委托内容”中“(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在八宝山社区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运营保障,在体现八宝山特色的同时,为辖区群众及未成年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各类人群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得利用文化设施,提供淫秽、迷信、赌毒等法律禁止或内容不健康的服务。
更正为:
供应商应在八宝山街道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运营保障,在体现八宝山特色的同时,为辖区群众及未成年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各类人群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得利用文化设施,提供淫秽、迷信、赌毒等法律禁止或内容不健康的服务。
事项六: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中“ 第一条委托内容”中“(二)服务要求 ”第10条:
10、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每年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200场次,其中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辅导培训、电影放映、公益展览、读书活动、公益讲座、文艺演出等。供应商应引入专家、艺术家等知名人士以及高端品牌活动等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文化活动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文化团队品牌示范性。
更正为:
10、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每年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200场次,其中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辅导培训、电影放映、公益展览、读书活动、公益讲座、文艺演出等8场以上专业文化演出。供应商应引入专家、艺术家等知名人士以及高端品牌活动等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文化活动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文化团队品牌示范性。
事项七: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中“ 第一条委托内容”中“(二)服务要求 ”第11条:
11、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应提供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还应包括:广播电视收听观看、无线wifi网络,并提供存包、饮用水、雨伞租借、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设置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更正为:
11、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应提供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还应包括:图书采购、广播电视收听观看、无线wifi网络,并提供存包、饮用水、雨伞租借、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设置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事项八: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中“ 第一条委托内容”中“(二)服务要求 ”第14条:
14、供应商负责社会化运营的八宝山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至少配置1名场馆经理、6名馆员、1名媒体发布人员以及1名保洁人员。
更正为:
14、供应商负责社会化运营的八宝山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至少配置1名场馆经理、3名馆员、1名活动策划人员、1名媒体发布人员以及1名保洁人员。
事项九: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中“第五条购买服务资金支付”中: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每年度购买服务资金为人民币 元,该服务资金为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分三次按季度支付。
更正为: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每年度购买服务资金为人民币 元,该服务资金为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分四次按季度支付。
更正日期:2023-12-21 14: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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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八宝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18号        
联系方式:王旭,010-8868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蓝石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6层601房间            
联系方式:郭佳钰,18803133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佳钰
电 话:  18803133394
更正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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