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萍洲书院布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金额
2196.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96.8万元
招标公司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云飞13874356808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盘桂凤153675271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7
公告正文
洲书院布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洲书院布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零发改投以【202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招标
人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萍洲书院布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岛景区。
2.3 项目规模:萍洲书院布展建设项目位于永州市零陵区萍岛景区,是潇湘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项目的一期工程。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56亩,主 要对零陵区萍岛景区萍洲书院原有建筑进行改造修缮和布展,总装修改造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其建设内容包括:景观、陈列场馆(含潇湘文化 展、萍洲书院历史展及临展空间)、文创商店、萍洲书屋等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2196.8万元。
2.4 计划工期:2021年6月25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5.2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5.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专业设备保修按设备相关要求。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设计方案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 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能通过政府主管部 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作等;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展厅及附属用房装饰装修、展墙展柜、专业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水电等。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
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
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3.2.1和3.2.2资质要求: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能力。
3.3拟任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应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中级技术职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 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
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采用承诺形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且需确认;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书面递交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邮箱
号:1651417053@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
出答复。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5 月 17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1
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上发 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
话:0746-622260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13874356808
地址:零陵区百万庄6号路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零陵区百万庄3号路63号门面
联系人:盘桂凤
电话:15367527162
电子邮箱:16514170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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