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语音AI产品测试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语音AI产品测试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YT-20240903-066),比选人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基于已有的语音能力平台,提供AI语音遥控器小翼语音助手支持的影音控制、轻技能、健康检测、教育绘本等功能的适配测试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采购额(人民币)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语音AI产品测试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不含税283018.86元 |
1 |
比选人指定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达条件为准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单价参选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距离(公里) |
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款) |
备注 |
|
距离≤600 |
94.34 |
距离以南京为中心计算 |
|
600<距离≤1500 |
141.51 |
||
1500<距离 |
188.68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参选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IPTV业务相关业绩一份,且金额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含税)。
注: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结算条款页、签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对应服务期间的结算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盖章订单或盖章订单汇总单或盖章结算单或发票复印件),金额以结算证明材料为准。
2.1.3参选人须提供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一张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满足要求并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10月10日0时00分至10月13日0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购买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参选人将报名材料整理发送至jinbingzhi1369.cutcc@chinaccs.cn,联系人:金炳志;联系电话:18351591369。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开票信息;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等。
(4)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此信息表word版发至jinbingzhi1369.cutcc@chinaccs.cn)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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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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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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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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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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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3、本项目为参选人开具数电专票/数电普票。 |
支付要求:
(1)比选代理公司账户,支付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收款账号:12590267491010800021475
(2)发票领取:本项目为参选人开具数电专票/数电普票,可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10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会议室。各参选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参选文件,并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以确保相关文件及时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请各参选人自行跟踪快递行程。联系人:王晨贤;联系电话:15251820636。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适用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街16号6号楼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1-20785769
电子邮件:/
网 址:/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金炳志、杨雨青、王晨贤
电 话:18351591369、19951951667、15251820636
电子邮件:jinbingzhi1369.cutcc@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2)异议接收邮箱:liuq43@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