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脑办公、监控设备及窗帘采购
项目编号: CG2010G1-151-W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2月8日
定标日期:2010年12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所中分标 |
中标金额(元) |
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单位、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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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驰锐电子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外贸大厦16层南面1608号 |
A |
789,95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吕运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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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特富贸易有限公司 |
南宁市北大南路6号滨江骏景广场A907号 |
B2 |
29,779.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 |
中国民主同盟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李润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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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锐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星湖路32号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办临街2楼 |
B3 |
287,280.00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8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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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B1分标无投标人投标,采购失败;C分标投标人不足3家,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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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罗纪华、刘军伟、刘增宏、刘 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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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蒋 沂 |
电话 |
5309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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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4、《质疑书(范本)》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