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镇区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cm-[2023]-12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诚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晓丽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镇区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M-[2023]-1205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镇区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940.79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79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松花江大街、学府路、四棱山大路两侧人行道维修改造,两侧商铺门前人行道改造、新建路缘石、新建树穴、新建污水管线等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计262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项目管理团队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相应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企业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0同一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
方式: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hlht/)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        
联系方式:刘志强 1336461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诚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城大街62号2栋409            
联系方式:刘晓丽 0431-85809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丽
电 话:  0431-8580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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