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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十一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30752-sy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十一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230752-SY)
各相关投标人:
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十一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分包名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LN230752-SY-01用户试验所大型试验设备运输项目1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用户试验所2024年度大型试验设备运输及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沈阳墨泉客运有限公司
LN230752-SY-02用户试验所业务外包服务项目1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用户试验所2024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辽宁展图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LN230752-SY-03电力试验技术服务中心业务外包服务1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电力试验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沈阳智创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LN230752-SY-04继电安装调试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项目1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继电安装调试中心2024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沈阳中凯恒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4-23158798
联系传真:024-23158800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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