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大学城市软实力研究院展厅项目(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RD99202306300112- | ||||||||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城市软实力研究院展厅项目(EPC) 1标段 | ||||||||
北京大学城市软实力研究院数字展厅。包含符合大纲文案细化延展、智能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 、智能化设备软件服务、适应展陈内容的数字内容设计制作(包含但不限于视频、音频等)、弱电系统、展览视觉及空间装置设计与制作等工程,展陈改造面积约1437平方米。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的规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设计、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 ( 自 2020 年至 2022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1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为专业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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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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