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夏财采计【2022】00805号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工15972168481
中标公司武汉市江夏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6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SXJ-2022CG-027(HBDL-2022-07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夏财采计【2022】00805号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镇五陈线锦绣山庄
中标(成交)金额:64.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桥莅,冯子安,程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30
2、评审地点:江夏市民之家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0.97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838号
联系方式:13871047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一期23栋10楼8号
联系方式:15972168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工
电话:15972168481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15-磋商文件(.docx15-磋商文件(.docx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0/notice_4103479cc50e4d5984a2ac99fb989aa9.html
项目编号:HBSXJ-2022CG-015(HBDL-2022-0342)
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小
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单位的_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
且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武汉市江夏区中生权外活动中心
日期:2022年9月30日
备注:须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为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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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服务类)项目编号:HBSXJ-2022CG-027(HBDL-2022-0708)竞争性磋商文件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编制时间:2022年9月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一期23栋10层8号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2】00805号1、项目编号:HBSXJ-2022CG-027(HBDL-2022-0708)一、项目基本情况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军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并于以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磋商公告为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1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活动时间顺延)。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68(万元)5、预算金额:68(万元)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地点: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1、时间:以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磋商公告为准,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有效社保及劳动合同。(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6个月有效的公司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地点:江夏市民之家四楼1.时间:以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磋商公告为准四、开启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1818203;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3.方式: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13871047293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838号名称: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项目联系人:熊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97216848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一期23栋10楼8号名称: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本表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9月13日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597216848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838号联系电话:13871047293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广场一期23栋10层8号联 系 人:熊工 联系电话:15972168481 | |
3 | 磋商供应商 | 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内容 | |
4 |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 | 1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活动时间顺延) | |
5 | 项目预算 | 人民币68万元,最高限价68万元 | |
6 | 资金来源 | 本项目资金为区财政资金 | |
7 | 备选方案 |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 备选方案。 | |
8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9 |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 “单位盖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也可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10 | 现场踏勘 | 本次采购活动不组织踏勘 | |
11 | 政府采购政策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11 | 政府采购政策 | 小型和微型企业政策 |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1 | 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不适用 |
11 | 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 不适用 |
12 |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有效社保及劳动合同。(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6个月有效的公司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6)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 |
13 | 对磋商文件的提疑 |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5天前 | |
14 |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 |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5天前 | |
15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其他资料 | 详见第六章中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 |
16 | 磋商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个日历天 | |
1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线上开标流程) | 1.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签到。(注:上传响应文件和系统签到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超时未上传文件或上传文件后未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2.各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3.各供应商须在线上对唱标环节进行签章。签章时间在解密完成后30分钟内。(未签章的视同默认所唱各项指标)4.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出二次报价程序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间根据磋商会的实际情况开启,)特别提醒:本项目开标过程将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进行线上开标,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务必登录该交易系统参加线上开标会议及时关注开标期间的各项通知。(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线上开标的不可预见因素,提前做好准备)5.如供应商对开标程序不熟悉,开标当天可带电脑自行前往江夏市民之家四楼现场开标,如因投标人操作不熟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8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送达截止时间 | 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上传(注:各供应商仅需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1/login?cloudid=147)上传响应文件即可,无需准备纸质版。) | |
19 | 磋商小组人数 | 3人,评审专家将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20 |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采购机构将最后报价书发给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满足相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后提交磋商小组。 | |
招标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下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上述服务费需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用途。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户 名: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1177000000120681开 户 行:华夏银行武汉江夏支行同城行号:215861大额行号:304521051048 |
1.4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1.2本项目实行整体成交,供应商不得拆分投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不应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即为无效投标。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1.适用范围一、磋商须知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磋商供应商”是指2.3“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1)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资格条件。2.6供应商资格: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6.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6.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2)其他要求:见本章2.6.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6.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资格审查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现场勘察3.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磋商费用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5)合同书(参考)(4)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3)采购需求(2)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6.3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2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规定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磋商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6.1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印刷模糊等,应在获得采购文件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风险自负。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7.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2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即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中文翻译本,在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即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7.4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纸质书面或电子邮件或在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电子邮箱地址和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3)分项报价表(2)报价一览表(1)磋商书
(11)技术要求偏离说明表(10)项目人员配备(9)技术方案(8)商务要求偏离表(8)服务承诺(7)法人授权委托书
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磋商判须知附表》。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
11.5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4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将被拒绝。11.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1.1投标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报价
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联合体12.3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2本次招标若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供应商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备选方案
15.投标保证金(不适用)14.4资料不全将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14.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4.2除本须知第12款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5保证金的退还:代理机构在磋商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凭收到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已交付的服务费银行转账回单办理原额退还(合同原件核验后退还,合同复印件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不退)。15.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3投标保证金有效时间: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磋商有效期一致。15.2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1本磋商文件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6.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投标有效期资格审查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20.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供应商需要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19.1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8.1递交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21.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1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磋商小组二、磋商程序20.3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20.2从递交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结果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3.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其供应商磋商代表。23.1在正式磋商前,按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23.初步审查22.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2.磋商代表
24.5最后报价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24.2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方法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逐一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程序和方法
24.8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招标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24.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4.6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3)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标办法,对提交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确定成交候选人25.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5.保密24.10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自有人工等不计成本或零利润等为由进行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只要任意一个需供应商澄清、说明的疑问不能令磋商小组认可,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24.9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现场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人依据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审查成交候选人是否确有能力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30.3的规定执行。27.合同授予的标准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最终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1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记录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签订合同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1.2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1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31.公告、质疑30.1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0.其他要求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提出质疑的日期;(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3.1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33.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2.适用法律31.3公告期内如有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6银行账户信息33.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3.4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于项目招标程序完成后向代理公司支付。33.3.支付标准: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取文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3.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
第三章采购需求电话:1597216848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文化路东)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3幢10层7-8号账号:11177000000120681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税号:91420115MA4KYME23B
5、本项目报价包含学生保险、场地费、服装费、住宿费、车费和训练费用,学生伙食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费用中。4、要求在校外基地进行封闭式训练,校外基地能提供必须的场地及食宿条件。3、参与预估人数:1200人2、时间要求:1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活动时间顺延。)1、项目背景: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05.31)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07.29)精神及《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认真做好2022年学生国防教育暨军事训练的工作,保证时间、内容和要求的落实,特制定计划。一、项目概况
4、基本军事知识内容:3、协助学校制定学生军事训练学科成绩评定办法,并配合学校开展学科成绩评定工作。2、协助学校制定学生军事训练考核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1、严格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下发《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通知的内容与要求,协助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军训训练实施方案。军事训练包含基本军事知识学习、基本军事技能训练、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综合素养教育、生活教育,严格执行纪律条令。二、服务内容
(3)了解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培养热爱人民军队的感情。(2)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和光辉历程;教学目的:(1)了解习近平强军思想主要内容;课时要求:不少于4学时教学内容:人民军队发展历程,人民军队光荣传统科目1:人民军队知识
(2)增强国防观念,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强化为国防建设服务的思想观念。国防法规定的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服兵役中的权利和义务;教学目的:(1)了解我国国防和军队领导体制、新时代国防建设主要成就、教学内容:国防和军队领导体制,国防和军队建设成就,国家安全与公民责任。课时要求:不少于4学时科目2:现代国防知识
科目1:队列动作5、基本军事技能内容:教学目的:了解军兵种基本知识,主要武器装备,增强科技强军意识,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注:课堂教学以班级为单位(利用理论学习时间和不适宜室外训练天气时进行)。教学内容:军兵种常识,主要武器装备介绍。学时要求:不少于4学时。科目3:军兵种知识
科目2:战术动作:良好的行为举止,磨炼顽强作风和坚韧意志。教学目的:了解《队列条令》,掌握队列动作基本要领,培养组织纪律观念、停止(齐步、跑步、正步),步伐变换,坐下、蹲下、起立。教学内容:《队列条令》,立正、稍息、跨立、敬礼,停止间转法,行进与学时要求:不少于24学时
学时要求:不少于8学时科目3:格斗基础与军事体育低姿和高姿三种匍匐前进的动作要领,培养单兵战斗素养。教学目的:了解战斗中可利用地形、地物的种类,掌握卧倒、起立和侧身、教学内容:单兵战术基础动作学时要求:不少于8学时
教学目的:了解战场医疗救护基本知识,学会意外伤自救互救的基本要领和方法,提高战场生存能力。教学内容:战场医疗救护常识,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学时要求:不少于4学时科目4:卫生与救护教学目的:学会军体拳和基础性体能科目等基本动作要领,掌握格斗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教学内容:军体拳
(5)到食堂就餐自觉排队,不消费粮食,不剩饭剩菜;餐后主动将餐具送回指定位置;(4)不大声喧哗,不说脏话,言行文明;(3)见到老师、教官主动问好、主动让路,问有答声,走有送声;(2)公共场所安静,进到教学楼保持肃静;(1)不随手扔垃圾,并能够主动捡拾垃圾;6、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内容:
(1)文艺活动:7、综合素养教育内容:(9)保持班级军训场地区域卫生(带清扫工具、垃圾袋)(8)穿校服,仪表端庄;(7)保管好自己的财物;(6)走路右侧通行,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①寝室集体卫生的内务整理;8、生活教育训练内容基本礼仪讲座:校园礼仪、就餐礼仪等(2)礼节礼仪教育:②手语操:组织培训学生,教授各班手语操。①唱军歌:各班教官组织参训学员利用休息时间学习军歌、红歌。
2、每天按照内务卫生的统一标准整理内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务检查、内务评比。1、依据我校《宿舍管理条例》,结合军事化标准,要求物品摆放、整理;注:④宿舍纪律要求与管理③行李的叠放训练;②生活物品的置放要求;
一、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着装整齐,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完成这次训练任务。①严格遵守校规校纪;8执行纪律条令: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具体审查因素详见《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一)符合性审查三、评标步骤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方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因素详见《资格审查表》(附表1)。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三)投标报价修正(如有)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澄清有关问题(如有)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按《评分标准表》(附表3)给各投标文件打分,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的总分为供应商的评定分数。(四)评价与计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六)编写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五)推荐中标候选人(2)最终评分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2、计分办法
(1)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特别说明:附表1:资格审查表四、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需提供的资料 | 是否需提供原件 |
1 |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
2 | 2020-2021年财务报表、企业6个月有效的公司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6个月有效的公司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 - |
3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有效社保及劳动合同。 | - |
4 |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 |
5 | 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 - |
6 | 真实有效书面声明; |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 - |
7 | 各平台不良信息查询;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审查。说明: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情况 |
1 |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 |
2 | 无缺漏项;报价是否未超出采购招标控制价,采购人可以支付 | |
3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代理人与参加磋商的代表一致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 |
7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 | |
8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9 | 是否不含有其他应属于废标的情况 | |
审查结论 |
三、评定办法附表3评分细则(4)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能进入评标。(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标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价格部分(10 分)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 10 |
商务部分(45 分) | 资质能力 | 1)投标人所获得的奖项:提供省级及以上奖项每个得1.5分;提供市级奖项每个得1分;提供区级奖项每个得0.5分。本项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奖项均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具备军事训练及办学许可证资质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诚信经营,获得过相关证书或表彰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 |
商务部分(45 分) | 类似业绩 | 根据近三年(2019年 7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 1 个 业绩证明材料得 3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每提供1份得3分,本项满分15分。 | 15 |
商务部分(45 分) | 服务评价 | 各供应商提供服务单位的服务评价(必须和提供业绩证明单位合同相符) ,一个良好评价得5分,最高得 15分(需要提供服务单位盖公章意见反馈)同一个单位不重复计分。 | 15 |
技术部分(45 分) | 服务方案 | 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管理总体方案进行评审,是否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运作流程制作科学、可行性强得 10 分;不够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方案内容不够完整、条理不够清晰、运作流程制作不够科学、可行性不够强得 5 分;不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方案内容不完整、条理不清晰、运作流程制作不科学、可行性不强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45 分)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的服务定位和目标,管理模式切合实际,有服务计划及承诺,保密、安全,可行得 5 分,不够切合 实际,服务计划有缺失得 3 分,不切合实际,服务计划不完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45 分) | 人员配备 | 1)拟派教官人员中,退役军人比例占90%以上得6分,占比80%至89%得4分,占比70%至79%得2分,占比60%至69%得1分,占比60%以下不得分(需提供拟派教官退役军人证明);2)拟派单位8人(及8人以上)获得省级培训证件的得6分,拟派人员3到4人获得省级培训证件的得2分,拟派人员1到2人获得省级培训证件的得1分,无1人获得省级培训证件的0分。需提供培训证书,否则不得分。 | 12 |
技术部分(45 分) | 应急措施及方案 |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的军训服务方案(军训期间学生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是否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8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6分,部分满足招标文件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4分,不够满足招标文件、不够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8 |
技术部分(45 分) | 特色服务 | 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有特色可行性高得 3 分,特色不 明显得 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45 分) | 管理制度 | 对比投标人的管理制度、纪律、奖惩机制健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7分;管理制度、纪律、奖惩机制较健全,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4分;管理制度、纪律、奖惩机制部分健全,部分满足招标文件且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得2分;没有管理制度、纪律、奖惩机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得0分。 | 7 |
政策支持 | |
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 | 类型: 工业(制造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中小企业 | 如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 需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 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 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其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监狱企业 |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自有人工等不计成本或零利润等为由进行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只要任意一个需供应商澄清、说明的疑问不能令评标委员会认可,都将会被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及最终得分:见评定方法前附表及评标标准中“报价部分”。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1.初步审查标准
2.2评标基准价计算(3)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分值构成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3.评定结果(3)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各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各评委对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4各响应供应商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3.3响应供应商得分=商务分+技术服务分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
(最终以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招标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招标控制价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4.其它3.6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5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自拟,但应编制页码)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采购人:项目名称:
2.开标一览表;1.磋商函;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及副本份: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一)磋商函一、价格部分
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等(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1.供应商接受本磋商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附上: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建议书;
日期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供应商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万元(二)磋商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2 | 服务期、承诺 | |
3 | 投标声明 |
项目名称:货币单位:元(人民币)(三)分项报价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一份。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商务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盖章):根据预计检测次数进行分项报价,具体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信息 | ||||
主要经营范围 | ||||
备注 |
成立时间: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
时间:年月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特此授权。该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包段)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年龄:职务:性别:代理人姓名:
注:供应商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业绩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五)近五年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日期:供应商(盖章):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六)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服务内容 | 项目总金额 | 项目服务周期 | |||||
供应商(盖章):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致:(采购人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注:1、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八)商务响应、偏离表日期: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1 | 服务期 | ||
2 | 服务要求 | ||
3 | |||
4 | |||
.... | |||
编制说明(一)技术服务方案三、技术部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供应商(盖章):
(5)安全管理与措施(4)进度计划与措施(3)拟派人员配置(2)重难点分析方案(1)服务方案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投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服务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二是对应项目评标标准,充分体现所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8)合理化建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7)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6)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技术响应、偏离表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备注 |
序号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三)其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供应商(盖章):注: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须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为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报价。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此项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竞标人不是监狱企业的,不须附本证明文件,且不享受政府采购报价折扣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竞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须填报本声明函,且不享受政府采购报价折扣政策。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主管部门:行政区划代码: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承诺内容: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承诺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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