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华达(福建龙岩)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LYCG[GK]2020074的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件垃圾破拆厂采购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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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60102 | 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处理服务 | 3 | 年 | 国内 | 520000 | 1560000 | 华达牌 |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156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运营期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大件垃圾破拆处理厂;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垃圾处理服务:根据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要求,利用龙岩市大件垃圾破拆厂现有场地和设备,按委托运营服务方式使本项目能够正常运转。包括大件垃圾破拆服务,破碎后垃圾转运服务,设备日常保养服务,厂区安全管理服务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承诺每月5日前凭采购人成立的考核小组签署的考核单支取上月的运行管理费,运行服务费=每月应支付的服务款-违约金(若有)。 2、管理考评内容明细: 2.1、乙方承诺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3名。考核标准:每月不定期抽查,每发现缺少1人/次,处违约金100元/人·次。 2.2、乙方承诺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并实施,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实施,制定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并实施,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实施。考核标准:每缺少一项制度处违约金2500元,违反管理制度、违规操作处违约金200元/次。 2.3、乙方承诺工艺运行管理:1、人员持证上岗;2、按照工艺运行要求进行作业;3、按规定要求更换配件、材料。4、运行维护等记录档案资料齐全等。考核标准: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 2.4、乙方承诺安全制度管理: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交底等资料齐全;2、安全设备设施完善;3、相关电气、设备操作等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等;4、严禁在厂区范围内抽烟、违规用火,动火作业须填写动火工作票;5、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应急演练。考核标准: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 2.5、乙方承诺现场环境管理:1、保证厂区(建筑物、场地、道路)环境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厂边截洪沟杂草、碎石,保证截洪沟畅通;及时清扫破拆处理后的碎屑及运输过程中掉落的垃圾;每周至少做一次全厂消杀工作,至少每半个月对厂区进行一次冲洗。考核标准:每月不定期抽查,每发现1次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次。 2.6、乙方承诺设备设施管理:1、设备维护、检修人员持证上岗;2、设备资料、维护记录、修理记录等资料完善;3、主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无备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4、建构筑物检查记录资料完整等5、维修时限:维修人员须在收到设备维修请求后12小时内到厂,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除刀头等重要部件)。考核标准: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 2.7、乙方承诺人员管理:1、现场工作人员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服装,做好职业健康保护;2、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睡岗等;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缴纳医社保。考核标准:每抽查一次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100元/人·次。 2.8、乙方承诺操作安全管理:不得违背安全操作原则。考核标准:因违背安全操作导致设备、人员安全事故发生,处违约金2000元/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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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办理管理权移交手续后即正式进入运营承包阶段。在委托管理期间,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运营承包服务费用。运行费用采取分期支付的办法,月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36个月。从正式委托管理之日开始计算。招标人按月度结合大件垃圾上个月的运营状况及考核评价,如有扣款的将罚金直接从运营费用中扣除,中标人确认后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10日内予以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交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前述百分比)。该履约保证金在承包运营期(三年)正常运营结束后无息退回。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至双方各自履行合同义务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合同法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龙岩市大件垃圾破拆厂运行现状及设备运行情况:
龙岩市大件垃圾破拆处理厂位于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采用自动化流水线破拆处理工艺,集自动传送大件垃圾、自动破碎、自动传送破碎物、自动筛选铁件、自动除尘等功能于一身。该厂于2019年7月4日设备安装,2019年11月20设备验收合格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半年,试运行期间由设备厂家指导操作和保养,目前,试运行至今设备运行正常。
目前龙岩城区日产大件垃圾约100m3左右,项目要求乙方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条件,投入承包运营期所必备的人员工资、劳保用品、保洁器具、运输车辆、辅助工具、消杀作业等费用,并负责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易损件、耗材、液压油、润滑油等物资费用,以保证项目正常有序运转,保证龙岩市城区大件垃圾日产日清。
1.2、运营服务范围响应:
乙方承诺根据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要求,利用龙岩市大件垃圾破拆厂现有场地和设备,按委托运营服务方式使本项目能够正常运转。包括大件垃圾破拆服务,破碎后垃圾转运服务,设备日常保养服务,厂区安全管理服务等。
1.3、人员配置要求响应:
1.3.1、乙方承诺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整个项目运营的日常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定期汇总报表上报甲方,设备机械故障的简单排除;需持有有效机械行业职称证书,身体健康,55周岁以下。
1.3.2、乙方承诺配置项目操作人员:3名,负责将大件垃圾搬至进料输送机、手工拆除不能进入破碎机的部分大件垃圾、将破拆后的垃圾装车,设备日常运行操作及保养,厂区保洁。持有效机械行业技能证书,身体健康,55周岁以下。
1.4、设备及材料配置要求:
1.4.1、乙方承诺配置自卸式后斗货车:1辆,单次垃圾装载容积不小于12立方及以上规格,用于将破拆后的垃圾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车辆,合同期满归乙方所有。
1.4.2、乙方承诺配置破碎机刀片:1套,高合金钢或以上材质。用于备用更换磨损刀片,保证破碎机正常作业,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乙方自负盈亏,运营期满移交时需保证所有刀片完好无损。
1.4.3、乙方承诺配置液压油:2000L/年,用于液压系统液压油更换,运营期满前须更换新油,若未更换,须备2000L全新液压油移交。
1.4.4、乙方承诺配置润滑油:75KG/年,用于运营设备的润滑油更换,由乙方自行采购。
1.4.5、乙方承诺配置出料输送皮带:2条,用于更换破损皮带,保证输送机正常作业,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乙方自负盈亏,运营期满移交时需保证输送带完好无损。
1.4.6、乙方承诺配置过滤板:1套,用于更换除尘系统的过滤板,保证除尘器正常作业,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乙方自负盈亏,运营期满移交时需保证过滤板完好无损。
1.4.7、乙方承诺配置人工破拆工具、劳保用品:若干,用于部分无法进入破碎机的大件垃圾人工破拆,由乙方自行采购。
1.4.8、乙方承诺配置设备易损件:轴承、油封、滤筒、液压阀、电磁阀等,用于运营中易破损件的更换,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乙方自负盈亏,运营期满移交时需保证所有易损件工作正常,由乙方自行采购。
1.4.9、乙方承诺配置消杀药剂:若干,用于全厂消杀工作,需符合厂房消杀使用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基本要求响应
2.1、乙方承诺大件垃圾处理以设备自动破拆为主,大件垃圾运至破拆厂后,在操作人员的指挥下卸至专门的位置。由于部分大件垃圾中含有破碎机无法破碎的铁块、石块等物质,操作人员应先手工将这些铁块、石块等物质剔除再将剩余的大件垃圾投入破拆设备;大件垃圾破拆后,及时用自卸式后斗车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倒料口倾倒。运营过程中,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转、做到定期保养与维修、以及损坏后及时更换;同时,运营过程中要保证整个场区的环境干净整洁。
2.2、乙方承诺本项目水、电费由采购人提供并承担费用,设备维护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3、乙方承诺在设备日常操作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若因违反规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4、乙方承诺现场操作人员医社保由乙方负责缴纳。
2.5、乙方承诺资产保护要求: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2.6、乙方承诺委托运行管理和维修期限:承包运营期管理的期限36个月,即自委托合同签订后完成项目交接手续之日起。
三、运营服务要求
3.1、乙方承诺认真做好大件垃圾破拆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日常操作、设备巡检及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缺陷申报工作;确保大件垃圾日产日清。
3.2、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3、乙方承诺做好大件垃圾破拆处理系统设备启动前检查工作以及停机后设备检查、维护工作;
3.4、乙方承诺做好系统设备的巡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及缺陷,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3.5、乙方承诺确保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及安全措施执行的监督工作;
3.6、乙方承诺各运行操作人员间应协力配合,完成大件垃圾的处理工作;操作时应严格按运行规范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确认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3.7、乙方承诺加强责任心,对整个大件垃圾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系统处理最佳的运行状态,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3.8、乙方承诺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大件垃圾处理指标任务,完成主管部门交代的临时任务;
3.9、乙方承诺负责大件垃圾处理系统范围内的环境文明卫生、设备清理工作,每周至少做一次全厂消杀工作,至少每半个月对厂区进行一次冲洗。
3.10、乙方承诺记录每日运行时间、每日大件垃圾数量、整体设备耗电量。
3.11、乙方承诺制度上墙,包括运营操作、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
四、运营操作规范:
4.1、乙方承诺所有操作人员都需要经过设备操作培训后才可上岗操作;
4.2、乙方承诺系统启动前需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定系统设备完好,确定系统具备开机条件;
4.3、乙方承诺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对照设备操作手册确定可以处理的大件垃圾进入设备处理;
4.4、乙方承诺在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巡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5、乙方承诺在运行过程中禁止攀爬、清扫等工作避免造成人员安全隐患;
4.6、乙方承诺设备系统停机前应待物料完全处理后,按操作要求停止设备运行;
4.7、乙方承诺定期对需要润滑的设备进行添加润滑,保证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4.8、乙方承诺定期更换液压系统的液压油,保证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4.9、乙方承诺设备检修时应关闭系统总电源。
五、管理要求
5.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也不得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5.2、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人制订的操作规范和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设备设施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必须接受招标人代表提出的各项指令,接受招标人代表的检查和考核。
5.3、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应承担设备的保管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安全保卫制度,配齐专用安全、消防等器材,保证设备的安全。因为乙方的保管责任导致设备的丢失,乙方应按照设备原价值赔偿或恢复原状。
5.4、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应承担安全、消防等所有生产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考核标准
6.1、乙方承诺每月5日前凭采购人成立的考核小组签署的考核单支取上月的运行管理费,运行服务费=每月应支付的服务款-违约金(若有)。
6.2、管理考评内容明细:
6.2.1、乙方承诺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3名。考核标准:每月不定期抽查,每发现缺少1人/次,处违约金100元/人·次。
6.2.2、乙方承诺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及奖惩制度并实施,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实施,制定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并实施,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实施。考核标准:每缺少一项制度处违约金2500元,违反管理制度、违规操作处违约金200元/次。
6.2.3、乙方承诺工艺运行管理:1、人员持证上岗;2、按照工艺运行要求进行作业;3、按规定要求更换配件、材料。4、运行维护等记录档案资料齐全等。考核标准: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
6.2.4、乙方承诺安全制度管理: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交底等资料齐全;2、安全设备设施完善;3、相关电气、设备操作等符合安全操作要求等;4、严禁在厂区范围内抽烟、违规用火,动火作业须填写动火工作票;5、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应急演练。考核标准: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
6.2.5、乙方承诺现场环境管理:1、保证厂区(建筑物、场地、道路)环境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厂边截洪沟杂草、碎石,保证截洪沟畅通;及时清扫破拆处理后的碎屑及运输过程中掉落的垃圾;每周至少做一次全厂消杀工作,至少每半个月对厂区进行一次冲洗。考核标准:每月不定期抽查,每发现1次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次。
6.2.6、乙方承诺设备设施管理:1、设备维护、检修人员持证上岗;2、设备资料、维护记录、修理记录等资料完善;3、主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无备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4、建构筑物检查记录资料完整等5、维修时限:维修人员须在收到设备维修请求后12小时内到厂,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除刀头等重要部件)。考核标准:逐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200元。
6.2.7、乙方承诺人员管理:1、现场工作人员须按规定穿戴劳保服装,做好职业健康保护;2、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睡岗等;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缴纳医社保。考核标准:每抽查一次不符合要求,处违约金100元/人·次。
6.2.8、乙方承诺操作安全管理:不得违背安全操作原则。考核标准:因违背安全操作导致设备、人员安全事故发生,处违约金2000元/次。
七、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乙方承诺办理管理权移交手续后即正式进入运营承包阶段。在委托管理期间,招标人向乙方支付运营承包服务费用。运行费用采取分期支付的办法,月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36个月。从正式委托管理之日开始计算。招标人按月度结合大件垃圾上个月的运营状况及考核评价,如有扣款的将罚金直接从运营费用中扣除,乙方确认后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10日内予以付款。
八、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用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日常运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交通费、保洁费、安保费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方: | 华达(福建龙岩)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环西路52号7楼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晖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950862815 |
联系方法: | 180637665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龙岩西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9834100000041 |
签订地点:龙岩市新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