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航总部东区B5-2和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22.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深航总部东区B5-2和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
二、项目编号:JJ-A-2024-014
三、项目概要及需求:
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为深航总部东区B5-2及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项目场地整备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树木迁移方案,成活率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政府部门树木迁移、砍伐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前期调查摸底、树木评估报告编制、树木迁移论证报告编制、树木迁移种植方案编辑制作、一树一档制作、二次专家论证费、上报城管局资料编辑制作汇总、汇报PPT编辑制作等苗木迁移论证审批等工作。
深航总部东区B5-2及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项目设计方案还在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过程中,供应商需在两项目现有状况下,完成此次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五、报价方式:按《深航总部东区B5-2和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报价清单》报价,需注明增值税税率。
六、最高限价:本项目包含2个项目,2项目的最高总限价为含税价45.76万元人民币。其中深航总部东区B5-2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控制价为含税价22.88万元和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项目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控制价为含税价22.88万元。上述2个项目须分开报价。如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2项限价或报价超出任何1项限价,将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
七、承包方式:本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
八、工期(服务期):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
九、资格条件及资料提交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还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资料提交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各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及授权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当月社保未出,则往前推1个月)。
3、供应商须提供深圳市辖区内的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1项深圳市辖区内的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业绩(全套合同复印件,需载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日期、以及就本合同所办理出来的树木迁移、砍伐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具体要求为:
(1)全套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第三条项目需求中要求深圳市辖区内的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内容。
(2)合同须体现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完成日期。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如合同签署日期、生效日期不明确,但合同约定的成果交付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视为符合本款条件)。
(3)需提供的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3万元。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增值税发票、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银行流水记录。合同复印件须清晰,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推荐中选供应商验证要求: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对推荐中选供应商提供合同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查验,推荐中选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三种资料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包括:
①完整合同原件;
②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如因合同复印件未体现合同总金额而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的,则需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全部相关发票原件);
③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银行流水记录。
如不能提供上述相应资料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采购方有权废除中选供应商资格。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判响应文件无效。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含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打印件各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须提交供应商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与我司有合同纠纷(含合同诉讼、不履行合同等)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8、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及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
十、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核。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确定满足我司项目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在 2024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期间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及附件,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资格情况一览表》签字盖章后发送扫描件至:a06393@shenzhenair.com,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一致为:***公司报名资料(JJ-A-2024-014),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因我司的邮件系统经常自动拦截外部邮件,请报名供应商在发送报名邮件后及时电话联系本采购项目联系人,以确保报名成功(如报名供应商未及时电话联系本采购项目联系人,而出现报名邮件被拦截造成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采购公告内容的质疑及时限:若有供应商对本公告存在疑问,请在发布公告期限截止2日前提出。如逾期提出,本单位将不予受理。采购方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决定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同时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限向质疑供应商答复的,经采购方同意,应向质疑供应商发出书面延期答复通知,说明正在对质疑事项进行调查并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6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现场谈判。
竞争性谈判地址: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东区B17员工备勤宿舍楼3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及时邮件通知)。
十三、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四、联系人及地址:
1、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东区B17员工备勤宿舍楼324。
2、联系电话:(0755)23165386
3、联系人:连工
4、电子邮件地址:a06393@shenzhenair.com
此公告。
附件:供应商资格情况一览表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8日
二、项目编号:JJ-A-2024-014
三、项目概要及需求:
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为深航总部东区B5-2及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项目场地整备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树木迁移方案,成活率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政府部门树木迁移、砍伐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前期调查摸底、树木评估报告编制、树木迁移论证报告编制、树木迁移种植方案编辑制作、一树一档制作、二次专家论证费、上报城管局资料编辑制作汇总、汇报PPT编辑制作等苗木迁移论证审批等工作。
深航总部东区B5-2及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项目设计方案还在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过程中,供应商需在两项目现有状况下,完成此次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五、报价方式:按《深航总部东区B5-2和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报价清单》报价,需注明增值税税率。
六、最高限价:本项目包含2个项目,2项目的最高总限价为含税价45.76万元人民币。其中深航总部东区B5-2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控制价为含税价22.88万元和深航总部南区机务生产综合楼项目拟建项目地块内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控制价为含税价22.88万元。上述2个项目须分开报价。如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2项限价或报价超出任何1项限价,将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
七、承包方式:本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
八、工期(服务期):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
九、资格条件及资料提交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还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资料提交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各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及授权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当月社保未出,则往前推1个月)。
3、供应商须提供深圳市辖区内的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1项深圳市辖区内的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业绩(全套合同复印件,需载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日期、以及就本合同所办理出来的树木迁移、砍伐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具体要求为:
(1)全套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第三条项目需求中要求深圳市辖区内的树木迁移评估技术服务内容。
(2)合同须体现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完成日期。合同签署日期或生效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如合同签署日期、生效日期不明确,但合同约定的成果交付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视为符合本款条件)。
(3)需提供的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3万元。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增值税发票、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银行流水记录。合同复印件须清晰,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推荐中选供应商验证要求: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对推荐中选供应商提供合同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查验,推荐中选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三种资料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包括:
①完整合同原件;
②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如因合同复印件未体现合同总金额而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的,则需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全部相关发票原件);
③不低于合同案例总金额50%的对应银行流水记录。
如不能提供上述相应资料证明合同的真实有效性,采购方有权废除中选供应商资格。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判响应文件无效。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含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打印件各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须提交供应商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与我司有合同纠纷(含合同诉讼、不履行合同等)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8、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及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
十、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核。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确定满足我司项目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在 2024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期间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及附件,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资格情况一览表》签字盖章后发送扫描件至:a06393@shenzhenair.com,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一致为:***公司报名资料(JJ-A-2024-014),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因我司的邮件系统经常自动拦截外部邮件,请报名供应商在发送报名邮件后及时电话联系本采购项目联系人,以确保报名成功(如报名供应商未及时电话联系本采购项目联系人,而出现报名邮件被拦截造成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采购公告内容的质疑及时限:若有供应商对本公告存在疑问,请在发布公告期限截止2日前提出。如逾期提出,本单位将不予受理。采购方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决定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同时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限向质疑供应商答复的,经采购方同意,应向质疑供应商发出书面延期答复通知,说明正在对质疑事项进行调查并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6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现场谈判。
竞争性谈判地址: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东区B17员工备勤宿舍楼3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及时邮件通知)。
十三、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四、联系人及地址:
1、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东区B17员工备勤宿舍楼324。
2、联系电话:(0755)23165386
3、联系人:连工
4、电子邮件地址:a06393@shenzhenair.com
此公告。
附件:供应商资格情况一览表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