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中山铁塔三角镇智慧水源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fw-2022-2187
预算金额1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铁塔三角镇智慧水源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2-2187)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山铁塔三角镇智慧水源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2-218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山铁塔三角镇智慧水源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52000.00元,参选人含税总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提供三角镇智慧水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视频监控集成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及完成3个点位为期3年的维保服务。
2.2项目预算:15.2万元人民币(含税)。
2.3服务时限要求: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服务部署完毕并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5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资格条件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2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2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2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广东省分公司、中山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服务类不良行为名单或者失信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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