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金额
4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602-04-01-559126
预算金额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0575-886139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建伟135675326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10-330602-04-01-5591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83.4%,财政16.6%,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以西,劳家葑内河以北,规划支路以东,规划玉屏路以南。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6556平方米(69.8亩);拟新建安置住宅及配套公建设施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59013.5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940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737 平方米,共建设安置住宅12幢788套。同时,配套室外工程并对周边配套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以西,劳家葑内河以北,规划支路以东,规划玉屏路以南。招标估算价:监理费约41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间的服务工作。

2.4工程类别:房建建筑工程

2.5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具体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不包括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3.1.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PC装配式民用建筑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等)备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PC装配式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等)的验收日期为准。

②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以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的面积为准。

“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民用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定义,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方均须具备

3.3.2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2 8:30 时至20241017 17:00 时在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411417:00时前缴纳。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入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28400377663626165 ]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000332252384000203]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8 9:30 ,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6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监管机构: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剡溪路488号       址:绍兴市二环北路第六空间546室  

联系人:     王工                       人:        陶建伟                   

 话:     0575-88613909                话:     13567532615                 

         /                               502075282@qq.com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41011


附件下载:
[A3306021280001401001001]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监理.YC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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