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采购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的公示
金额
2350.69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51.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采购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的公示


关于政府购买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电动巡逻车保险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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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根据《新湖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直接采购方式选取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直接采购商。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直接选定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供应商,费用金额为2350.69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2350.69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公务车辆1辆蓝途电动巡逻车保险即将到期,为避免交通事故而导致意外伤害和造成财产损失,拟为该辆车辆购买保险。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新村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8821295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 年 2月 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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