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涵盖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四项工作内容(以下简称“四项任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对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亳州市共需完成25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4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37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截至到2023年11月底,全市已完成24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成率96%;已完成4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100%;已完成3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完成率100%;已完成34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率91.74%。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筹协调。把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同农户改厕、美丽乡村建设、大中沟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资金,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发挥实效。
(二)加强过程监管。组织各县区通过互查互鉴方式,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最大限度杜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过程截污不彻底、底泥清淤后乱堆乱放、整治后的入河排污口溢流或渗漏等问题。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周调度、月通报的督查调度机制,压紧压实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农村环境治理任务涉及的具体点位,逐一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乡村生态振兴知识,将农村四项任务及有关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加以固化,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氛围,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建美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