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煤场挡风抑尘墙及微雾抑尘系统钢结构工程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煤场挡风抑尘墙及微雾抑尘系统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编号:JG2017-09-1404)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2日9时30分,在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东三楼第六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煤场挡风抑尘墙及微雾抑尘系统钢结构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JG2017-09-1404
3、主要工程内容:煤场挡风抑尘墙及微雾抑尘系统钢结构工程施工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临汾世豪钢结构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路花苑写字楼8层7号
预计中标金额:人民币114.29377万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徐州通域空间结构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徐州经济开发区(通域集团院内)
预计中标金额:人民币129.6万元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13日 至2017年10月1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泉山
电话:0554-68757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 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