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zb2023-1459-149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祁锐0371-609360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现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海路校区商业服务用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海路校区商业服务用房招租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WXZB2023-1459-14901
3.标的概况: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拟对本校航海路校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2号)的商业服务用房进行招租,包括房屋总面积1280.8㎡(其中校区西门口599.61㎡,校区院内681.19㎡),郑航财富广场停车场(总计车位93个,其中地面车位53个,负一层车位40个)。本招租项目标的分为 21 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房屋
标段号
房屋编号
位置
所在层/总层数
套内使用面积(㎡)
第一年租金底价
(元/年)
1
ZHJY-1001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
1/1
18
43351.00
3
ZHJY-1003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
1/1
18
43351.00
9
ZHJY-1009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
1/1
18
43351.00
11
ZHJY-1011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
1/1
23.6
56838.00
12
ZHJY-1012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
1/1
23.6
56838.00
15
ZHJY-1019
航海路校区西门口
1/1
22.1
53226.00
航海路校区院内房屋
标段号
房屋编号
位置
所在层/总层数
套内使用面积(㎡)
第一年租金底价
(元/年)
31
ZHJY-1035
航海路校区院内
1/1
13.5
6464.00
32
ZHJY-1036
航海路校区院内
1/1
13.5
6464.00
33
ZHJY-1037
航海路校区院内
1/2
23.1
9951.00
34
ZHJY-1037B
航海路校区院内
2/2
18.6
4397.00
35
ZHJY-1038
航海路校区院内
1/2
23.1
9951.00
36
ZHJY-1038B
航海路校区院内
2/2
18.6
4397.00
37
ZHJY-1039
航海路校区院内
1/2
23.1
9951.00
38
ZHJY-1039B
航海路校区院内
2/2
18.6
4397.00
39
ZHJY-1040
航海路校区院内
1/2
24.64
10615.00
40
ZHJY-1040B
航海路校区院内
2/2
19.84
4690.00
41
ZHJY-1041
航海路校区院内
1/2
24.64
10615.00
42
ZHJY-1041B
航海路校区院内
2/2
19.84
4690.00
45
ZHJY-1044A
航海路校区院内
2/3
146.71
38555.00
46
ZHJY-1044B
航海路校区院内
3/3
146.71
28168.00
航海路校区郑航财富广场停车场
标段号
资产编号
位置
计量单位
数量
第一年租金底价
(元/年)
47
ZHJY-1045
航海路校区30号楼 郑航财富广场

地面53个 负一层40个
77099.00

各标段竞价报价须报第一年年租金,且不得低于上表年租金底价。租赁期内每年的年租金相同。
4.竞租人在参加本项目竞价前应自行现场考察,对竞价标的的房屋用途、房屋结构、占地面积、场地现状等充分了解并且没有异议,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等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经营范围限制
竞租人是能为周边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不得从事赌博、色情、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项目,不得做出对出租人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产生油烟污染超标、噪音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休息的经营项目;不得违规使用明火;用电须符合目前线路负荷要求;不得产生噪音、污染。
竞租人必须能够依据现有资料办理相关证照,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须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亮证经营,否则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三、租赁范围
①竞租人在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所租房屋(场地)再另行租给第三方,按约定向出租人交纳租金。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改造、水、电、暖、燃气费用,物业费、税金、各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竞租人全部承担。②竞租人需要对商业用房装修的,其装修方案应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及门面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外貌和内部结构,符合消防安全以及房建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材料环保标准、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用电、用水、用气、用暖及网络运行等安全,装修垃圾的清运由竞租人自行负责。③租赁期限内由竞租人负责房屋(场地)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竞租标段47的特定要求:
郑航财富广场停车场共93个停车位(其中地面车位53个,负一层车位40个)。出租人将停车场经营服务业务出租给竞租人,竞租人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实施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竞租人需负责与原承租人办理好原承租人所投入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妥善交接或迁移,并负责停车场经营手续的办理以及政府各类检查,同时,竞租人需配备足够的管理服务人员(不低于3人),对郑航财富广场包含地上和地下(含30号楼地上一、二层商业用房)提供包含消防治安管理服务、修缮工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卫生环境整治服务等管理服务,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郑州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对出入车辆进行管理收费;
2.负责停车场道闸及停车收费系统的升级改造,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3.广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守;
4.做好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纠纷协调与处理,负责停车场内车辆的安全和纠纷处理;
5.做好停车标识、人防标识、消防器械、照明设备等公共设备、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与维护、保养;
6.对广场地面进行维护、保养、修复,确保正常使用;
7.对项目范围内的治安秩序、消防安全进行管理服务;
8.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9.负责项目全域人防、消防、防洪、防灾、网络、供水、供电等主管(网)的巡查、看护,以及之外部分的出资维护、保养;
10.对项目范围内卫生环境打扫、垃圾清运服务(含一二层商业租户垃圾外运);
11.做好项目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12.档案、资料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设备运行记录档案、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等,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所有档案要求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
五、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六、竞租人资格要求
1.标段1-标段46的竞租人应该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成立或经批准合法经营的证明材料)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标段47的竞租人应该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成立或经批准合法经营的证明材料),竞租人证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停车场服务,具有停车场经营资质(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年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
2.竞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竞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竞租人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竞租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自然人无须提供)。
6.竞租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存在以上记录的竞租人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出租人或者代理机构有权对竞租人信用记录进行复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特殊说明:如因竞租人机构类型或者自然人身份限制,无法提供以上“2、3、5、6”项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证明材料的,须补充提供满足对应要求的承诺书,竞租人对其承诺内容负完全责任。
七、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业务部
3.获取文件时携带的资料:①竞租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②满足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③满足财务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满足纳税和社保要求的证明材料;⑤满足资质要求的承诺书;⑥满足信誉要求的证明材料;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查询证明。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以及满足资格要求的承诺书。以上资料,严格按照“六、竞租人资格要求”项提供。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竞租人如在第一次竞价文件获取时间内已获取竞价文件的,在本次获取同一标段竞价文件时文件费不再收取。
八、竞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响应文件,出租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http://www.zua.ed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出租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27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祁锐
联系电话:0371-60936069
邮箱:hnwxzb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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