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务
金额
220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zb23025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0971-82669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 服务
(招标编号:JX-zb23025)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70 万元,招标人为海北藏族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工程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评估、后期监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 务(一标段); (002)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 运行监测服务(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 务(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 CMA 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 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7122001001、
E6301000076047122001002。各投标人可对其中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 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002 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 务(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 CMA 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 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7122001001、
E6301000076047122001002。各投标人可对其中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 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 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七、其他
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
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3025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 服务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20)24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 境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原海北化工厂厂区南侧约 580 米(距海晏县城 6 公里)。
(2)规模: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工程 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评估、后期监管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7122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 务(一标段)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第三方机构为招标人提供“青海省海北州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管控项目”的十年管控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合同估算价:150 万元
标段二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7122001002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北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项目运行维护及运行监测服 务(二标段)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第三方机构为招标人提供“青海省海北州化工厂厂区外渣场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管控项目”的十年管控工程运行监测、评估、后期监管服务。
合同估算价:22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 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 CMA 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 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7122001001、
E6301000076047122001002。各投标人可对其中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 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 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 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0:00 时 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 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1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 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 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 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 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
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并经 2013 年第 23 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 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 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 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 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 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26698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瓦颜路 8 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0-5965125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 24 号 8 号楼 1101 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瓦颜路 8 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70-59651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 24 号 8 号楼 11 层 1101 室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971-826698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