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1002000624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岸桥现场交机项目和1002000801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卸船机现场交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特子公司就1002000624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岸桥现场交机项目和1002000801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卸船机现场交机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特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ME)-2023-10-003
2.项目内容:1002000624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岸桥现场交机项目和1002000801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卸船机现场交机项目现场卸船解绑、安装调试、试车、发运前未完成工作`出的整改及修改、交机等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1)根据人员配置表,提供人员名单和相关资质证书;
(12)提供本次项目人员招标之日起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7日下午14时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联 系 人:李琦
报名邮箱: liqi@zpmc.com
联系电话:021-31193275
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帐 号: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布扎比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8.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沙特子公司就1002000624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岸桥现场交机项目和1002000801沙特和黄吉赞码头3台卸船机现场交机项目的投标(ZPMC(ME)-2023-09-003),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单位(公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电子版报名表在招标材料收取截止日期前,邮件发送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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