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地址:井陉县秀林镇、南障城镇甘陶河河道;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淤整治长度10km,格宾石笼护脚恢复1.485km,护地坝恢复重建0.353km,护村坝恢复重建0.146km,截潜坝蓄水坎恢复工程2处;
2.5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无在建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为不低于(含)40%。投标人若非小微企业,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拟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金额比例为小微企业不低于(含)40%。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需);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河道服务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井陉县建设南路57号
联 系 人:贡懿
电 话:0311-872609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颂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兴安大街116号润江总部国际
联系人:郭小卜
电 话:0311-86500277
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82022017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先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获取招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编制详见招标文件中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进行盲评。(不满足以上情形,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如下:井陉县甘陶河孙家峪至陶瓷水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