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运动伤防治体系建设需求公示()(第1包)
金额
2515.1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15.1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运动伤防治器材项目采购补充需求公示
为充分广泛的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需求进行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运动伤防治体系建设
二、项目概况:预算约2515.18万,用在根据自身需求采购群体运动心电监测系统、功能动作及体适能评估系统、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等15类运动伤防治器材共4115件(套),为构建完善的运动伤防治体系提供全面的硬件支撑(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我部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五、计划采购时间:2024年8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31233429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为充分广泛的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需求进行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运动伤防治体系建设
二、项目概况:预算约2515.18万,用在根据自身需求采购群体运动心电监测系统、功能动作及体适能评估系统、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等15类运动伤防治器材共4115件(套),为构建完善的运动伤防治体系提供全面的硬件支撑(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我部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五、计划采购时间:2024年8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31233429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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