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fcg2024-236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91-6810730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女士0891-66582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2024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23651
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次)
预算金额:5374.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74.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钢桥架设车;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投标人可在此期限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仅能获得上述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3.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有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本项目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补充说明
(1)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后续澄清(如有)、更正(如有)、终止(如有)、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阶段仅需在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仅能获得上述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2.3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有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联系方式:0891-681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第九安居园1号院2区1号
联系方式:0891-6658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0891-6658295
项目编号:GZFCG2024-23651
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次)
预算金额:5374.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74.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产品(项目)名称 | 应对主要灾害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
土方类 | 地质灾害 、雪崩等 | 1 | 大功率履带式挖掘机 | 1 | 台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 |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 | 3 | 台 | |||
3 | 大功率轮式装载机 | 2 | 台 | |||
破冰除雪类 | 路面积雪 结冰 | 1 | 多功能除雪车 | 3 | 辆 | |
2 | 旋抛式除雪车(旋抛式除雪机) | 1 | 台 | |||
3 | 破冰车 | 3 | 辆 | |||
架桥类 | 路基或桥梁断通 | 1 | 钢桥架设车 | 2 | 辆 | |
2 | 汽车起重机 | 3 | 台 | |||
运输类 | 大型机械和应急物 | 1 | 一头两挂平板运输车 | 10 | 辆 | |
综合保障类 | 野外后勤 和其他保 障 | 1 | 餐饮车 | 1 | 辆 | |
2 | 宿营车 | 2 | 辆 | |||
3 | 应急电源车 | 3 | 辆 | |||
4 | 多功能照明车 | 1 | 辆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钢桥架设车;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投标人可在此期限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仅能获得上述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3.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有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本项目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补充说明
(1)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后续澄清(如有)、更正(如有)、终止(如有)、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阶段仅需在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时,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仅能获得上述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2.3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有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德吉中路1号
联系方式:0891-681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第九安居园1号院2区1号
联系方式:0891-6658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0891-665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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